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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czj/2026-0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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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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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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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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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2026年政府预算公开编制说明
目录
1.蒙自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蒙自市本级2026年三公经费公开
3.蒙自市2026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4.蒙自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5.2026年财政名词解释
6.蒙自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
蒙自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2026年2月12日在蒙自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蒙自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决胜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工作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力有效应对各类风险挑战。坚持实施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聚焦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持之以恒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强化财政资源统筹,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国家重大战略任务和基本民生支出;着力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攻坚突破,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高质量发展根基更加坚实。
(一)一般公共预算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16,09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同比增长21.4%,增收38,0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40,01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5%,同比增长27.5%,增收30,208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5,31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4.8%,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60.93%,同比增长8.4%,增收6,646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4,70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4.3%,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39.07%,同比增长75.7%,增收23,562万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49,19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6.2%,同比增长39.3%,增支126,748万元。
表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
表二: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0,01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1,019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4,1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84,07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4,4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713万元,收入总计520,7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49,196万元,上解州级支出26,67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1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29,623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3,268万元,支出总计516,475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结转资金4,293万元,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84,89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50.4%,同比增长139.9%,增收49,506万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3,354万元,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55,42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14,76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7.4%,同比增长318.2%,增支163,418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84,89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5,353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650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15,000万元,收入总计330,8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4,767万元,上解支出758万元,调出资金54,156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700万元,支出总计323,381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7,512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84,07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36.7%。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7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与上年持平。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84,0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71万元,收入总计84,14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万元,调出资金84,070万元,支出合计84,141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现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389,47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7.8%,同比增长11.3%,增收39,544万元。增收原因主要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增加,2025年1月征收上年12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部分1,15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386,08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6%,同比增长10.1%,增支35,570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12月未清算支付2024年11月和12月门诊统筹费用,2025年12月正常支付,导致比上年同期增长。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389,476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总支出386,085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3,391万元,加上2024年末滚存结余44,850万元,2025年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48,241万元。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安全,实现保值增值。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经蒙自市人大批准我市债务限额1,122,1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7,473万元、专项债务884,702万元。2025年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099,9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0,221万元,专项债务869,749万元,严格控制在市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内。
2025年全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共计72,56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通过申请再融资偿还本金15,900万元,市级财力安排偿还本息13,338万元;专项债务通过申请再融资偿还本金20,700万元,市级财力安排偿还本金2,300万元,利息20,322万元。
通过开展清偿政府拖欠企业帐款,清欠133,537万元。
预备费预算安排5,400万元,年度执行中未发生支出。
全市“三保”累计支出195,5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43.5%,其中:保基本民生31,638万元,保工资162,614万元,保运转1,258万元。全市各部门牢牢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幅压缩一般性开支,保运转支出仅为调整预算数的29.7%。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调整预算的原因是土地市场复苏缓慢。央行虽然出台了刺激性政策,但传导速度较慢,土地市场依然低迷,近期内可有效形成的收入较少,导致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完调整预算数的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国债项目根据工程推进进度拨付,因项目工程完成量未满足完全支付条件,因此未能实现国债项目资金全部支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未完成调整预算数的原因是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收入减少,缴费人数由上年度的57,426人降至56,523人,减少903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未完成调整预算数的原因是医疗保险基金中门诊支出减少。由于门诊报销政策调整,以及集采药品相关政策的影响,药店消费明显下降,个人账户支出相应得到控制减少。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均为执行数,待州财政局决算批复后,部分数据还会有变化,届时再将财政决算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5年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2025年,市人民政府和财税部门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坚决执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以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积极财政政策,有力支撑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始终坚持党政机关过紧日子,强化资金资源统筹,持续优化支出结构,切实兜牢基本民生底线。通过全力稳经济、防风险,财政服务全市发展大局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为“十四五”圆满收官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聚焦政策协同增效,全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紧扣中央及省州财政政策导向,加强财政、货币、就业、产业等政策的协调配合,提升综合效能。一是落实落细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在全面承接好上级各项税费支持政策的基础上,结合本市实际,精准推送和解读政策,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通过蒙自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政策推送等渠道,动态公开并解读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建立健全与税务部门的常态化联席机制,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测与督导,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切实降低经营成本,激发内生动力。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全年共获得上级各类转移支付资金226,443万元,有力保障了基本民生、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及重点项目建设,增强了市级财政统筹能力。三是抓住中央国债政策机遇,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12,300万元,推动农田基础设施的根本性改善、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提升、农民增收与农业产业现代化,为实现“藏粮于地”战略的走出关键一步。
(二)聚力民生福祉改善,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更好节用裕民,将更多财政资源向民生领域倾斜。2025年,全市民生支出达380,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4.8%。一是支持教育优先发展。安排教育支出90,440万元,全面落实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持续增加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的投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二是增强卫生健康服务能力。安排卫生健康支出30,423万元,支持公立医院改革与高质量发展,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水平,健全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发放生育补贴4,531万元,旨在通过直接的现金支持,减轻家庭养育0-3岁婴幼儿的经济压力,并传递国家支持生育的明确信号。三是筑牢社会保障安全网。安排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891万元。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补助资金,惠及城乡低保、特困人员、孤儿、残疾人等困难群体超过17万人次。统筹安排就业补助资金1,495万元,全力支持稳就业、促创业、防失业。四是促进文化体育繁荣发展。安排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1,454万元,保障公共文化场馆免费开放,支持全民健身和特色文旅活动。
(三)聚力乡村全面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把保障粮食安全和推进乡村振兴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一是保障衔接资金高效使用。统筹各级财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1,096万元,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其中用于产业发展的比例不低于67%。二是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安排农林水支出34,188万元,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农村综合改革。三是深化惠民惠农补贴“一卡通”管理。全年通过“一卡通”发放补贴资金21,578万元,覆盖补贴项目38项,惠及群众41万余人次,确保补贴资金精准、安全、快捷到户到人。
(四)聚力风险防范化解,牢牢守住财政安全底线
统筹发展和安全,着力防范化解财政运行风险。一是坚决兜牢“三保”底线。将“三保”支出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顺序,建立完善预算审核、库款监测、应急处置机制,争取上级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县级基本财力奖补资金等86,803万元,确保基层财政平稳运行。二是持续优化政府债务管理。进一步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逐步降低债务风险水平,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核心任务,突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将防范化解风险关口前移,用好化债专项资金,有效化解债务风险隐患,积极争取债务转贷收入239,400万元。三是健全金融风险处置机制中的财政角色,明确责任边界。参与防范化解中小金融机构、企业债券违约等重点领域风险,防止金融风险转化为财政风险,持续做好蒙自市辖区内金融机构的日常监管,开展地方金融组织后续清理整顿工作,全年共排查企业727家,督促整治企业72家。
(五)聚力管理改革创新,提升财政治理效能
以改革促管理,向管理要效能。一是全面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完成对全市73个部门整体支出和194个预算项目、总计57,536万元资金的绩效目标评审;开展6个重点项目支出和5家预算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对2026年度所有申报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实施预算执行动态绩效监控,覆盖项目超2,350个。二是强化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作用。蒙自市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资金87,918万元,实际采购资金87,211万元,节约资金707万元,节约率0.8%。落实绿色节能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要求。三是推进预算支出标准化与精细化,细化预算编制,全面实施项目库管理,财政项目库储备9,279个,项目储备、评审、排序与预算安排紧密挂钩,做到“先谋事后排钱”。四是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闲置资产,建立健全财政资源定期盘活机制。推进税收、非税收入、国有资产收益等统筹管理,全年盘活存量资产28,569万元,存量资金3,423万元。
总体来看,2025年蒙自市财政运行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保持了基本平稳,为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服务全市发展大局提供了有力支撑。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中央、省、州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在于全市上下对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的坚决贯彻。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财政运行中存在的挑战:经济下行压力向财政传导,收支矛盾依然突出;“三保”支出刚性增长,债务还本付息压力持续存在;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深不实,影响项目资金及时形成实物工作量;预算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仍需拓展,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加快建设健康财政、安全财政、发展财政、民生财政、质效财政,推动财政逐步实现平稳运行,财政安全保障更加坚实有力,持续增强财政对民生领域的保障,提升财政统筹调控能力,优化财力和支出结构,更好的发挥财政对全市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意见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240,100万元,同比增长11.1%,增收24,009万元。其中:上划中央收入60,553万元、省级收入10,114万元、州级收入3,43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000万元,同比增长18.6%,增收25,98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9,600万元,同比增长5%,增收4,286万元;非税收入76,400万元,同比增长39.7%,增收21,69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0,000万元,同比增长24.7%,增支110,804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6,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204,947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154,19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60,00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716万元,收入总计597,1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60,000万元,上解支出27,146万元,区域间转移性支出5,00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000万元,支出总计597,146万元。收支相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意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8,470万元,其中主要是国有土地出让金收入184,0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3,000万元,专项债券项目专项收入28,4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780万元,其中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3,218万元、上年结转7,512万元、各专项收入安排的支出59,05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18,4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218万元,上年结转7,512万元,收入总计229,2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69,780万元,调出资金154,190万元,上解支出63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4,600万元,支出总计229,200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意见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1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万元,均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的项目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60,000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71万元,收入总计60,07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71万元,调出资金60,000万元,支出总计60,071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安排及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5,614万元,同比增长4.1%,增收12,012万元。其中:社会保险费预算收入183,645万元、财政补贴预算收入50,641万元、利息预算收入840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6,852万元,同比增长2.8%,增支10,767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预算支出211,079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05,61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396,852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当年结余8,762万元,上年末滚存结余48,241万元,2026年末预算滚存结余57,003万元。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全市行政人员3,422人,其中:在职人员2,050人、离休人员5人、退休人员1,367人;全市事业人员10,680人,其中:在职人员7,295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3,383人。
按照“三保”政策确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安排“三保”支出226,417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56,047万元、“保工资”支出166,033万元、“保运转”支出4,337万元。最终“三保”数据以省财政厅编审数为准。
全年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共计43,05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还本5,000万元,付息9,600万元,专项债券还本4,600万元,付息23,850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相关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预算草案批准前,市财政已将必须的基本支出及部分急需的项目支出提前下达各部门,以保障我市正常运转。
四、2026年工作重点
2026年标志着“十四五”规划的全面收官和“十五五”规划的扬帆起航,是承前启后的转折之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扩大财政支出盘子,确保必要支出力度,加快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规范税收优惠、财政补贴政策,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支持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进一步强化保基本、兜底线,切实加强民生保障。促进居民就业增收,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高医疗卫生服务保障水平,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在满足民生需求中拓展发展空间,为实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发展经济促增收,全力做大做优财政收入蛋糕
一是培育高质量财源。在稳固传统税源的同时,积极培育与新质生产力相关的新兴产业和税源,提升经济发展的“含金量”,夯实财政收入增长的内生基础。二是用足用好政策工具。精准把握中央“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政策导向,积极谋划、申报和管理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超长期特别国债等资金,有效拉动投资、破解财政紧平衡难题。三是提升综合统筹效能。健全财税协同联动机制,依法加强征管。加力推进国有资源资产盘活,创新运营模式,让“沉睡”的资产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财政收入。
(二)以预算改革为牵引,优化资源配置
一是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全面推行“先定事后定钱”,打破支出固化格局,大力整合归并专项资金,坚决兜住“三保”底线,全力保障科技攻关、乡村振兴、民生改善等重点领域支出。二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严格执行预算法定原则,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控预算调剂和部门“二次分配”,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防止预算与执行“两张皮”。三是实施全面绩效管理。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贯穿始终,健全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落实财会监督主责主业,加快构建全面、高效的监督体系
一是推动监督深度融合。将财经纪律“清源行动”与预算绩效管理、日常财政监管深度融合,实现对财政资金分配、使用、评价的全过程闭环监督。二是压实内部监督责任。牢固树立“管资金就要管监督”意识,明确财政内部各环节的监督职责,形成人人有责、层层负责的监督网络,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三是构建贯通协同机制。加强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等各类监督的贯通协调,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震慑。
(四)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与安全
一是坚决守住两大底线。“三保”底线,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健全党政机关过紧日子长效机制。严格项目立项的财政承受能力评估,严禁超越财力上项目。民生支出政策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不得随意扩围提标。债务风险底线,严格落实国家一揽子化债方案,遏制增量、化解存量。规范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政府债务管理机制。二是坚持量力而行原则。安排支出坚持“以收定支、量入为出”,收入预算要实事求是、留有余地,支出预算要精打细算、讲求绩效,杜绝透支未来。三是树立系统风险观念。高度关注各类风险的关联性与传染性,加强监测预警,做到早识别、早处置,坚决防止局部风险演化为系统性风险。
各位代表,做好2026年财政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历届全会精神,以及中央和省、州、市党委决策部署,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和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心无旁骛、只争朝夕,奋力推动财政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
蒙自市本级2026年三公经费公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预算信息公开的决策、省、州政府工作安排,现将蒙自市2026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如下:
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114.3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安排370.54万元、省级预算安排78.72万元、州级预算安排23.84万元、市级安排1,617.25万元、其他资金安排24万元。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2,261.67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安排382.54万元、省级预算安排61.97万元、州级预算安排17万元、市级安排1,584.09万元、其他资金安排216.07万元。
蒙自市各预算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压减一般性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压减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年初预算数。市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584.09万元,比2025年预算数减少33.16万元,下降2.1%。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与2025年预算数持平;安排公务接待费433.18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减少32.08万元,下降6.9%;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46.91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减少1.08万元,下降0.1%,其中,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72.55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0.3%,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74.36万元,较2025年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0.03%。
蒙自市2026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统计表
蒙自市2026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2026年上级财政预计下达给市级一般性转移支付156,288万元,同比增加7,088万元,为上年的104.8%。按照规定全部用于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及共同财政事权配套事项等方面支出。
专项转移支付预计29,992万元,同比减少12,414万元,为上年的70.7%,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80万元,同比减少15万元,为上年的97.8%;国防100万元,同比减少13万元,为上年的88.5%;公共安全100万元,同比增加9万元,为上年的109.9%;教育100万元,同比减少2万元,为上年的98%;科学技术300万元,同比增加21万元,为上年的107.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300万元,同比减少4万元,为上年的98.7%;社会保障和就业200万元,同比增加22万元,为上年的112.4%;卫生健康900万元,同比减少7万元,为上年的99.2%;节能环保8,000万元,同比减少23万元,为上年的99.7%;城乡社区8,000万元,同比减少8,180万元,为上年的49.4%;农林水8,012万元,同比减少4,111万元,为上年的66.1%;交通运输2,500万元,同比增加25万元,为上年的101%;资源勘探信息等500万元,同比减少27万元,为上年的94.9%;商业服务业等200万元,同比减少27万元,为上年的88.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0万元,同比减少1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0万元,同比减少13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100万元,同比减少59万元,为上年的62.9%。
根据我市现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市对下无专项转移支付。
蒙自市地方政府性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说明
2025年,经蒙自市人大批准我市债务限额1,122,17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7,473万元、专项债务884,702万元。2025年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099,970万元,其中:一般债务230,221万元,专项债务869,749万元,严格控制在市人大批准的债务限额内。
财政名词解释
地方财政总收入:是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中央收入(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50%部分、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省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省级分享收入、耕地占用税入省级30%部分、卷烟企业实现的教育费附加收入省级60%部分)。县级财政总收入还包括上划州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入州级25%部分)。
零基预算改革:202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运用零基预算理念。2024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正式写入中央决定。2025年,“零基预算改革”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成为国家层面的明确任务。在经济下行、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紧平衡”状态下,传统预算模式导致的支出固化问题凸显。改革旨在“把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集中财力保障国家重大战略和基本民生,构建 “应保必保、该省尽省、有保有压、讲求绩效” 的现代预算管理模式。核心精神是打破基数依赖,对所有支出进行重新审视和评估,重点清理、整合低效和无效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按现行分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建设维护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
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国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由于自身精算平衡的属性,不得调出用于其他三本预算的平衡,且由于其中部分险种实行省级统筹或州级统筹,年末将统筹的险种结余部分上缴上级。
预备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十条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1%至3%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中央直达资金:是指中央政府直接拨款到地方,资金下达被称为直达资金。直达资金是建立了特殊转移支付机制,通过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直达资金避免了资金的层层审批,能够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直接惠企利民。
“三保”:保工资、保基本民生(中央、省核定清单内政策)、保运转。
“三公”经费: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
“一卡通”: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了云南省集中统一的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平台。根据各级党委、政府政策规定,由政府预算安排,且列入云南省财政厅向社会公布的补贴资金“一卡通”政策清单,用于实现特定政策目标的各类财政补贴资金,原则上统一通过“一卡通”管理平台发放至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民生支出:是指各级财政部门依照职能,用于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保、就业、教育、医疗等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财政用于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粮油储备、科技文化体育等方面支出;用在与民生密切相关的农业林业水利、公共交通运输、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等方面支出;剔除并未直接投入民生的支出,即教育、农林水、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体育与传媒、医疗卫生等大类支出中的“管理事务”款和“行政运行”项。
预算绩效管理: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预算为对象开展的绩效管理,是将绩效管理理念和绩效管理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过程,并实现与预算管理有机融合的一种管理模式,是深化公共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创新手段,也是从根本上增强部门责任意识、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举措。
一般性转移支付:是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按照规范的办法给予不规定具体用途的补助。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调整工资转移支付以及义务教育转移支付等,地方政府可以按照相关规定统筹安排和使用。
专项转移支付:是指上级政府对承担委托事务,共同事务的下级政府,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补助,以及对应由下级政府承担的事务,给予的具有指定用途的奖励或补助。主要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农业等方面。
附件【附件:蒙自市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6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附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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