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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mzsgaj/2025-00027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公安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5-08-18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201000

蒙自市公安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蒙自市公安局既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又是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和刑事执法部门。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协调全市公安工作、侦破重大案件、处置重大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等。具体职能如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公安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

(2)按照市委、市政府、州公安局的指示,研究部署全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起草本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工作意见,并督促贯彻执行。

(3)负责收集、分析、研究全市社会治安状况,及时、准确掌握影响危害全市政治稳定和治安稳定的情况,为市委、市政府和州公安局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并制定对策。

(4)贯彻执行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法规、条例及有关规章制度;监督和保障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并抓好指导、监督、检查落实工作。

(5)负责公安队伍思想、组织、文化和作风建设,按照干管权限考察、任免和推荐干部,协助组织部门开展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考核、任免和交流等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

(6)负责公安经费的规划上报及管理,承担警用装备、物质保障、后勤保障服务工作。

(7)领导、指挥、组织、协调、处置全市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8)侦查、受理我市各类刑事案件。

(9)指导、检查、督查局属各部门公安业务工作、法制建设和执法活动,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查处危害社会秩序的行为,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害物品和特种行业工作。

(10)加强全市反恐怖业务建设,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况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对策。负责查处邪教组织犯罪案件的事件。

(11)组织侦破走私、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涉毒犯罪案件,组织抓好我市禁种、禁吸毒品工作的落实、检查和监督。

(12)负责管理出入境以及外国人在我市居留、旅游的有关工作。

(13)负责依法执行全市刑罚和行政处罚工作;负责蒙自市看守所、蒙自市拘留所的管理和执法工作。

(14)承担蒙自市社区戒毒人员的治疗、康复、培训工作,最大限度降低毒品危害。

(15)负责全市公安科技和信息通讯工作,组织实施监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和涉网案件的侦破工作。

(16)指导、监督全市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联防、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经济民警、保安队伍以及地方群众性治安组织的治安防范及建设。

(17)依法组织实施维护全市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交通警卫,组织处理全市各类交通事故,组织侦破被盗、抢机动车辆案件,负责对机动车辆、驾驶人的管理工作。

(18)组织、指导、监督全市消防工作。

(19)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法制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公安机关执法活动。

(20)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公安民警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21)组织特警队员进行防恐演练,依法处置暴力恐怖犯罪、暴乱、骚乱及流氓滋扰等特大治安事件,处置对抗性强的群体性事件,担负特定的安全保卫和武装巡逻执勤任务。

(22)承办蒙自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5个内设机构,包括:内设机构14个、2个所属单位及机关党委和离退休人员办公室、2个直属机构、派出所15个,分别是:

1.办公室

2.政工室

3.警务保障室

4.情报指挥中心

5.督查审计大队

6.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7.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8.治安管理大队

9.刑事侦查大队

10.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

11.出入境管理大队

12.特巡警大队

13.网络安全保卫大队

14.交通管理大队

15.法制大队

16.禁毒大队

17.机关党委

18.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19.蒙自市看守所

20.蒙自市拘留所

21.文澜派出所

22.观澜派出所

23.明珠路派出所

24.雨过铺派出所

25.草坝派出所

26.新安所派出所

27.芷村派出所

28.冷泉派出所

29.鸣鹫派出所

30.老寨派出所

31.期路白派出所

32.西北勒派出所

33.水田派出所

34.文萃派出所

35.园区派出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 蒙自市公安局本局

2. 蒙自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3. 蒙自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8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584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7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7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0人(离休0人,退休170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因详细数据属涉密内容,按照保密规定,不予对外公开。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4年以来,蒙自公安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论述统揽工作、指导实践,在市委、市政府的和州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职,做深做实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促发展各项工作,为蒙自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高分答卷。

一是坚持政治建警,筑牢忠诚警魂更加坚决有力。毫不放松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党和人民手中。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从政治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确保公安工作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全面加强政治建警,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以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轮训等多种形式,提升全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全方位落实上级公安和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州局党委报告公安工作。

二是坚持警惕警觉,捍卫政治安全更加坚决有力。加力健全捍卫政治安全体系。2024年,蒙自未发生影响国家政治安全的重大敏感案事件和网络舆情。

三是坚持底线思维,维护平安稳定更加坚决有力。紧盯各类影响政治安全、社会稳定情报线索,圆满完成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及省、州“两会”、清明、对越自卫反击战等系列敏感节点等系列重大安保维稳、警卫任务。持续开展普法强基补短板和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严防“民转刑”“刑转命”案件发生。

四是坚持打防并举,平安蒙自建设更加坚决有力。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实现了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黑恶逃犯清零的工作目标。以夏季行动为抓手,严厉打击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刑事警情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713起,同比下降38.09%。治安警情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2764起,同比下降57.24%。强化交通安全监管,抓实抓细“减量控大”“百日攻坚”“飙车炸街”等12项专项整治行动,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32万余起,注销隐患车7584辆次,未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全面抓实农村地区交通综合治理,鸣鹫镇的“666模式”得到了省、州两级的高度肯定,农村地区的道路交通事故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20.94%。全面加强“一校一警”建设,“孩子上学我上岗”护学岗机制得到省厅肯定和推广。看守所实现44年安全无事故。严格落实派出所消防监管职责,未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五是坚持创新驱动,科技赋能实战更加坚决有力。完善实战职能体系,认真落实“市县主战、派出所主防”要求。建立了“情指牵头、多警参与、席位固定、专班支撑、实体运行、一体作业”的联合作战模式,配套实施联勤值守、联动研判、联合会商等制度。城区四个派出所规范建成综合指挥室、社区警务队和案件办理队,社区民警辅警实现专职化,精准管控治安要素,提升“主防”效能。固化30余个警务实战技战法,图侦力量建设全省领先。警区多警合力联勤的主动警务、预防警务的勤务模式得到大鹏副省长肯定,省内外多家县市公安局考察交流学习。推动娱乐场所行业协会成立,开展自治。观澜派出所解决了无房所问题,持续擦亮“蒙城义警”群防群治品牌,“枫桥式公安派出所”、高等级派出所数量分别占派出所总数的6%、13%。15个派出所规范设置治安调解室,全市各社区(村居)实现矛盾调解阵地全覆盖。

六是坚持循法而行,法治公安建设更加坚决有力。坚持法治导向,深耕执法规范化建设。将法治公安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系统研究部署。严格执行执法办案“二十个严禁”负面清单,完成省厅案件交叉评查工作任务,不断提升全局执法规范化水平。对近三年形成的积案进行清理,规范管理了积案的申报审查。落实专人常态化开展警情治理、执法突出问题自检自查,全面起底问题案件,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无绝对不诉案件,无行政复议案件被纠错情况,采取集中培训、案件点评、送教上门等方式,开展多形式多层次多载体执法办案、执法安全培训练兵活动,年内,共开展集中培训20期、送教上门10期,法治公安建设进一步提升。

七是坚持严优并举,公安铁军建设更加坚决有力。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落实好政治轮训和“第一议题”制度,筑牢民辅警爱岗敬业、履职尽责的忠诚警魂。深化“清廉云南”蒙自公安实践,把“清廉云南建设”与“清廉公安”建设和“零违纪”创建融合推进,紧盯“枪车酒赌毒密网”管理薄弱环节,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红线。4个集体、39名个人受到上级表彰。李强烈士母亲邹惠芬被公安部和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授予全国公安机关“爱警母亲”荣誉称号。辅警罗荣华(已故)被云南省人民政府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树牢英模榜样。深入开展暖警爱警五大工程,用心用情用力解决了就医就学、身心健康、民辅警公休调休等实际问题,激发广大民警干事创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委副书记、市长张波对蒙自队伍予以批示肯定。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公安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97687904.9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747769.73元,占总收入的99.52%;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40135.26元,占总收入的0.4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133096.60元,下降4.8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386632.30元,下降4.55%;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746464.30元,下降44.26%。收入减少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蒙自市公安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98037873.20元。其中:基本支出183076788.96元,占总支出的92.45%;项目支出14961084.24元,占总支出的7.5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0284366.78元,下降4.94%。其中:基本支出增加2135391.07元,增长1.18%;项目支出减少12419757.85元,下降45.3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83076788.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72719346.76元,占基本支出的94.3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357442.20元,占基本支出的5.6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961084.2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看守所在押人员伙食及医疗专项资金1450000元,主要用于被羁押人员的伙食、医疗等费用的开支,减少社会面不稳定因素,确保监所人员安全与稳定。有效减少蒙自市辖区发案数,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2、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经费2472000元,主要用于保障113名社区戒毒(康复)专职工作人员生活补助和购买五险,为其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确保能对全市吸毒人员开展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从而有效降低吸毒人员社会危害,让吸毒人员早日戒除毒瘾、回归社会。

3、看护队员勤务津贴经费177050元,主要用于加强留置看护队伍的建设,选拔政治过硬、业务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在职在编民警从事留置看护、管理训练等工作。

4、司法救助资金30000元,主要用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实现了常态化扫黑除恶以来黑恶逃犯清零的工作目标,严厉打击涉黑涉恶、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

5、戒毒人员伙食和医疗日常维护经费201600元,主要用于公安机关开展社会面吸毒人员违法犯罪打击,禁种铲毒、吸毒人员禁吸戒毒及禁毒宣传教育工作,从而减轻社会面涉毒人员社会危害性,全力压降涉毒人员违法犯罪率,有效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6642281.7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0%。与上年相比减少9492120.30元,下降4.60%,完成年初预算的93.46%。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766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项此预算。主要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外交(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3.国防(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164943529.9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88%,完成年初预算的93.83%。主要用于保障蒙自市公安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

5.教育(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6.科学技术(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917933.4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6%,完成年初预算的95.80%。主要用于全局民警辅警保障其基本生活水平,从而防止不安定因素的出现,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

9.卫生健康(类)支出9872444.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02%,完成年初预算的86.5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服务的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12.农林水(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16.金融(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973177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95%,完成年初预算的90.4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23.其他(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无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项此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54000.00元,决算为2621986.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56570.79元,下降26.73%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3500.00元,决算为649342.9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4.77%,完成年初预算的28.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4000.00元,决算为1972643.4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5.23%,完成年初预算的6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5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6457.08元,下降28.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00113.71元,下降2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654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21986.3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37%,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956570.79元,下降26.7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253500.00元,决算为649342.9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8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284000.00元,决算为1972643.4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165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困难压缩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256457.08元,下降28.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700113.71元,下降26.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本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压力较大,相关费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1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情况等由于执法办案需要。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5辆。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蒙自市公安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357442.20元,比上年增加560492.20元,增长5.72%,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变大,物价上涨。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办公水电费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蒙自市公安局资产总额209440454.78元,其中,流动资产16876894.68元,固定资产146063327.99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32465639.22元,无形资产14261620.37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2906062.79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3249529.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5辆,账面原值703249元;报废报损资产28项,账面原值148595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478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64098.6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107267.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850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71831.3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0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20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50300931201111





附件【蒙自市公安局(汇总).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