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26年3月底:
1.全市共有低保对象7421人,其中,城市低保对象833人,保障标准为744元/人·月,补助水平为467.7元/人·月;农村低保对象6588人,保障标准为6720元/人·年,补助水平为309.2元/人·月。
2.全市共有特困人员929人,其中,城市特困人员127人,农村特困人员802人,集中和分散救助供养保障标准为968元/人·月。
3.全市累计实施临时救助75人次,平均救助水平为2044元/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