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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scjdglj/2025-0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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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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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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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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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国庆中秋期间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国庆、中秋假期将至,为了让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安全、愉快的节日,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经营单位和广大消费者提示如下:
一、致食品经营单位
(一)落实责任,消除风险隐患。按照许可项目依法合规经营,不超范围经营,不经营腐败变质、有毒有害、超过保质期限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要求的食品;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要规范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切实消除各类风险隐患。
(二)进货查验,确保来源可追。食品原料要从正规渠道进货,并查验供应商有效资质以及相关食品的检验、检疫证明和送货单。仔细检查食品感官质量,不采购、加工和供应有毒、有害和变质的食品。做好“一品一码”等进货台账管理,确保食品原材料可追溯。
(三)“量力而行”,不超负荷经营。根据自身的加工接待能力,决定供应食品的数量,接待顾客的数量,避免因超负荷经营,影响所供应食品的质量,增加食品安全风险。
(四)规范操作,严格加工制作。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贮存食品时,要做到生熟、荤素、成品与原料、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严禁食用河豚鱼、发芽土豆、四季豆、亚硝酸盐加工的食品等高风险食材;清洗食品原料、食品工用具、清洁用具的水池应分开设置和使用;倡导采用热力等物理方法消毒餐用具,配备与供餐能力相适应的清洗消毒保洁设施并确保运转正常;要严格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五)做好留样,妥善处理纠纷。宴席供应的各类食品均要分别做好留样,每份不低于125g置放于密闭容器,存放专用冷藏设备时间为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对消费者有关食品安全的纠纷要诚恳、积极、妥善处理;发生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要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
(六)反食品浪费,做好文明用餐。积极主动地开展反对餐饮浪费工作,设置“文明用餐”“公勺公筷”“光盘行动”等提示卡,张贴反浪费宣传海报,主动为消费者提供公筷公勺,提醒适量点餐,主动提供打包,小份菜等服务,倡导科学饮食、合理消费。
二、致广大消费者
(一)购买食品要慎重
1、选对购买渠道:建议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储藏条件良好的场所采购食品,拒绝购买“三无”食品。不购买食用野生动物和现宰现杀未经检验检疫的禽畜肉类。
2、查看食品标签∶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仔细查看食品包装是否完好,标签标识是否齐全,重点关注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表、生产厂家、厂址等信息。
3、月饼作为中秋节的传统美食,深受大家喜爱。月饼购买后应按照包装标签标识的方法贮存,选择温度、湿度适宜的贮存环境,开封后应尽快食用,对于未吃完的月饼,要按照产品包装上标示的方法保存。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拒绝购买过度包装的月饼,避免浪费和环境污染。
(二)外出就餐重品质
1.选择优质商家∶外出就餐应选择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整洁、实施“明厨亮灶”的餐饮单位,避免在无证照摊点或卫生条件差的场所就餐。
2.注意用餐卫生∶就餐前,注意查看餐具是否清洁、消毒,提倡使用公筷公勺,实行分餐制,减少交叉感染风险。用餐时,如发现食物有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并与商家沟通,妥善解决。
3.理性适量点餐∶根据就餐人数合理点餐,按需选择菜品分量,践行“光盘行动”,杜绝浪费。如餐食有剩余,可打包带走妥善保存,再次食用前确保充分加热。
(三)消费维权要及时
购买食品或就餐后要妥善保存购物小票、发票、消费记录等凭证,以便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或发生消费纠纷,应及时与商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如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并保留好相关证据,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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