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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zswsjkj/2026-00003
  • 发布机构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26-03-13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第一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和市有关卫生健康、中医药工作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卫生健康以及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拟订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改革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价格政策的建议。

3.贯彻落实国家中医药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拟订中医药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负责综合管理中医(含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下同)医疗、文化建设、交流合作等工作。参与拟订中医药产业发展政策。

4.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牵头《烟草控制框架条约》履约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药品价格政策建议。

6.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7.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有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政策。

8.推进蒙自市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统筹实施医养结合、体医融合等健康政策。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10.监督实施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11.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建立健全艾滋病防治工作机制,加强宣传教育,采取行为干预和关怀救助等措施,综合防治艾滋病。

13.负责管理蒙自市计划生育协会机关。

14.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医政医管科、疾病预防控制科、基层卫生健康科、妇幼健康科、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综合监督科、防治艾滋病科、爱国卫生科。所属单位4个,分别是:

1.蒙自市计划生育协会(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2.蒙自市健康教育所(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3.蒙自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4.蒙自市爱国卫生技术指导中心(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批复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深入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持续优化运行机制,稳步推进“五大中心”建设,加快完善中心药房和审方中心建设,以人员下沉为核心,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为目标,在完成“规定动作”的基础上,加快推动医疗集团化办医改革,完善医疗集团运行机制、保障制度等各项配套措施,推进医疗集团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实现集团内成员单位业务有效增长,医院持续高质量发展。

2.全面提升医疗质量与人才水平

一是提升医疗机构核心竞争力。市人民医院严格按照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等级评审和县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提升标准提升综合实力,为2027年通过评审做好准备;市中医医院积极推进三级乙等中医医院创建,巩固现有基础,精准补短板、强弱项,迎接2026年省级评审工作。二是不断提升卫生专业技术人才专业素质。通过组织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全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不断强化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3.全力推进疾控机构改革

一是按照上级部署加快推动疾控机构事业单位三定调整,有效实现疾控、监督有序整合。二是加快推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专业监测预警、检验检测、流行病学调查、公共卫生干预、应急处置等能力。三是加强基层公共卫生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结合实际配备具有公共卫生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街道(乡镇)工作人员。四是持续落实重点传染病疫情综合防治措施,使法定传染病报告患病率稳定在较低水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处置率达到100%。五是加强重大慢性病综合防控,在紧密型医共体、公立医院临床服务五大中心等建设中深入推进“医防融合”。

4.努力探索医养结合与托育服务发展

医养结合方面:一是优化服务模式。从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两方面全面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质量,增强老年群体对新型养老模式的认知和接受度。二是深化医养协作。继续推动基层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订服务协议,探索建立常态化巡诊机制,为老年人提供便捷医疗服务。托育服务方面:一要扩大服务供给。健全托育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发展社区和家庭托育试点。二要拓展服务形式。鼓励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增加普惠托育资源供给。三要强化政策保障。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对新增普惠托位给予建设补助。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7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3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26人。

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313721.42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313721.42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78274.35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243494.35元,项目支出增加165220.00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所属单位蒙自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人员并入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增加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增加144000.00元、防艾工作经费增加1050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增加15600.00元、失独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增加12120.00元、生育支持项目补助资金增加242000.00元、2026年新增行政执法专项经费200000.00元、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减少26900.00元、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补助经费减少107600.00元、定额补助工作经费减少196000.00元、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减少10000.00元、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经费减少48000.00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市级配套经费减少25000.00元、计生宣传员绩效工资经费减少140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313721.42元,其中:本年收入14313721.42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313721.4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078274.35元,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减少2243494.35元,项目支出增加165220.00元。基本支出减少主要是所属单位蒙自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人员并入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主要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增加144000.00元、防艾工作经费增加1050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增加15600.00元、失独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增加12120.00元、生育支持项目补助资金增加242000.00元、2026年新增行政执法专项经费200000.00元、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减少26900.00元、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补助经费减少107600.00元、定额补助工作经费减少196000.00元、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减少10000.00元、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经费减少48000.00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市级配套经费减少25000.00元、计生宣传员绩效工资经费减少140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313721.42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313721.42元,其中:基本支出8232401.4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243494.35元,主要原因是所属单位蒙自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人员并入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608132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5220.00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增加144000.00元、防艾工作经费增加1050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增加15600.00元、失独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增加12120.00元、生育支持项目补助资金增加242000.00元、2026年新增行政执法专项经费200000.00元、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减少26900.00元、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补助经费减少107600.00元、定额补助工作经费减少196000.00元、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减少10000.00元、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经费减少48000.00元、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市级配套经费减少25000.00元、计生宣传员绩效工资经费减少140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208(类)05(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215698.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08(类)05(款)02(项)2026年预算数为600.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3.208(类)05(款)05(项)2026年预算数为691758.7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208(类)08(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9760.80元,主要用于遗属生活补助。

5.210(类)01(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3326921.2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210(类)01(款)02(项)2026年预算数为200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210(类)01(款)99(项)2026年预算数为1860561.31元,主要用于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8.210(类)03(款)99(项)2026年预算数为633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9.210(类)04(款)08(项)2026年预算数为2995200.00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0.210(类)04(款)09(项)2026年预算数为70000.00元,主要用于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11.210(类)07(款)16(项)2026年预算数为92300.00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部门所属计划生育机构的支出。

12.210(类)07(款)99(项)2026年预算数为2653020.00元,主要用于其他计划生育事务奖优免补、生育支持项目、计生宣传员生活补助等方面的支出。

13.210(类)11(款)01(项)2026年预算数172485.7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210(类)11(款)02(项)2026年预算数113068.19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210(类)11(款)03(项)2026年预算数281687.78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6.210(类)11(款)99(项)2026年预算数39052.48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保险、工伤保险等方面的补助经费。

17.210(类)13(款)99(项)2026年预算数427600.00元,主要用于家庭医生签约配套经费。

18.221(类)02(款)01(项)2026年预算数为531007.2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6年我单位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5800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一致,无预算,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000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0次,共计接待35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800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一致,无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8000.00元,与上年一致,无变动。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蒙自市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经费:进一步加强重性精神病人救治管理工作,有效遏制和预防重性精神病人肇事肇祸,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二)麻风病防治经费:通过开展强化麻风病防治行动,使医务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正确认识麻风病,懂得麻风病防治基本知识,最大限度地早期发现隐藏病例,给予规范联合化疗,以控制传染源,缩短患者发病和治疗延迟期,避免畸残。同时,切断传播途径,达到降低麻风患病率与发病率,确保蒙自市基本消除麻风病危害目标顺利实现。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针对居民存在的健康问题提供的健康保健服务,以儿童、孕产妇、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为重点人群,面向全体居民免费提供,居民可直接受益,我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等的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免费提供。

(四)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保健费经费:对全市农业、城镇人口独生子女父母发放独生子女保健费。

(五)失独家庭特别扶助补助资金:对全市失独家庭(伤残、死亡家庭)的特别扶助补助资金。

(六)农业人口独生子女教育奖学金市级配套经费:全市农业人口独生子女小学、初中、高中、专科、本科阶段教育奖学金。

(七)失独家庭一次性抚慰金补助资金:对全市失独家庭的一次性抚慰金。

(八)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参保补助经费:对全市独生子女父母、未满18周岁的独生子女、只生育两个女孩且采取了绝育措施的农村夫妻,每人每年补助180元,办理了独生子女证后子女死亡的特殊家庭人员全额资助。

(九)蒙自市慢性病非传染性综合防治示范市建设经费:建立慢性病综合防控保障机制,逐步形成政府主导、积极争取社会力量支持的多种形式防控措施,减少慢性病非传染性疾病发病率。

(十)蒙自市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贯彻落实好《红河州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对脱贫人口重点人群和农村低收入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贫困人口个人缴费进行补助。1.基本医疗服务。常见病、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2.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国家基本公卫要求的12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开展签约服务。3.健康管理服务。针对居民健康状况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

(十一)生育支持项目补助资金:为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提高优生优育服务水平,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力求缓解群众生育的后顾之忧,创造我市更好的人口发展环境,通过此项目的实施,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促进蒙自市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人口出生下降趋势缓解,服务管理制度完善优化,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人口数量、素质、结构逐步优化,生育、养育、教育成本显著降低,生育水平适当提高。

(十二)离岗乡村医生生活补助经费:为全面完成全市在岗乡村医生年满60周岁退出乡村医生工作岗位的规定,对符合退出条件的乡村医生进行一次性离岗生活补助发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2.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3.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如:职工工资、日常的办公经费等。

4.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5.“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94125.2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34385.36元,主要原因是蒙自市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并入蒙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用经费及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减少。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3682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6400.00元,主要原因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市级配套经费增加144000.00元、防艾工作经费增加96800.00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经费增加15600.00元、行政执法专项经费增加50000.00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资产总额15770763.98元,其中,流动资产1159095.15元,固定资产14576694.1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34974.72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01747.4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69794.2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16877.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2167.5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


第二部分 蒙自市卫生健康局(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17张表)



附件【蒙自市卫生健康局 (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