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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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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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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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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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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7年2月5日在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蒙自市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请市政协各位委员提出意见。
一、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财税部门围绕市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执行各项决议,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的各项要求,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财政发展改革取得新进展,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257,32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9%,比上年同期增长4.2%,增收10,353万元。在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75,53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4%,比上年同期增长4.4%,增收7,352万元(按营改增前口径计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3,07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7%,比上年增长8.9%,增收14,893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82,2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6.9%,为调整预算数的102.7%,比上年同期下降7.1%,减收6,308万元;非税收入%完成93,28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1%,为调整预算数的96.7%,比上年同期增长17.2%,增收13,660万元。
图表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35,94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8.8%,比上年同期增长6%,增支19,086万元。
图表二: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
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5,534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64,331万元,政府债券收入4,300万元,调入资金10,071(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4,785万元,基金预算调入5,286万元),收入总计354,23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5,947万元,上解州级支出13,639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10万元,支出总计353,896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一般公共财政预算结余340万元(项目结转结余)。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8,97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45.6%,比上年同期下降63%,减收32,341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9,31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8%,比上年下降60.1%,减支29,134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9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78万元,上年结余收入981万元,收入总计26,429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9,311万元,调出资金5,286万元,支出总计24,597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结余1,83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蒙自市现有国有企业为蒙自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十家国有企业,公司主要为政府融资平台,2016年无收益上缴财政。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6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完成83,120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3.5%,增收9,887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74,839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4.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7%,增支7,861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3,120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74,839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结余8,281万元,加上2015年末滚存结余41,856万元,社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50,137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7,88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74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3,06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263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60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0,195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及新农合医疗基金年末滚存结余6,06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310万元)。
二、2016年财政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建设“法治财政、民生财政、高效财政、阳光财政、现代财政”的目标,按照“做大蛋糕、分好蛋糕、管好蛋糕”的工作总思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更加突出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政治效益,坚持稳中求进工作的总基调,勇于担当、攻坚克难、主动作为、改革创新,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更加突出。
(一)全力稳增长,确保各项目标圆满完成
一是大力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投融资模式。认真做好PPP项目+申报管理工作,2016年蒙自市首批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蒙自市地下综合管廊和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被财政部列为第三批PPP部级示范项目,实现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新突破。二是加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植力度。蒙自市凡有财政资金投入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在同价同质的基础上优先采用本地合格工业产品,支持企业发展壮大,转型升级。特别是在市政重点项目建设,脱贫攻坚,高原特色农业示范区建设中,根据蒙自实际,优先选用红河钢铁有限公司、瀛洲水泥厂等本地企业的钢材、水泥等产品。三是积极推进减税降费。从2016年5月1日起,全市营改增,试点工作全面推行,铁矿石资源税减按规定税额的40%征收。严格执行中央和省规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对公布降低收费标准及免收的收费项目,该降则降,该免则免。
(二)全力推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一是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强化全口径预算管理,统一预算分配。按照新《预算法》要求,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二是推进预算公开,打造透明预算阳光财政。细化政府预决算公开内容,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2016年市级预算公开内容包括一般公共财政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密单位外,所有涉及财政资金的74个部门都向社会公开,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增强了财政预决算的透明度。三是不断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2016年我市的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要求,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单位面和资金范围,积极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在上年试点推行两个乡镇改革的基础上,今年6月已全面推开,全市11个乡镇及14个乡镇卫生院均实现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此外,改革还将部分市属预算单位纳入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2016年,我市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单位数达206户,财政授权支付单位189户。四是继续完善政府采购0制度。2016年,全市计划采购金额8,107万元,实际采购7,751万元,节约资金356万元,资金节约率为4.39%。其中:货物类计划采购金额为5,999万元,实际采购5,778万元,节约资金22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68%;工程类计划采购金额为1,371万元,实际采购1,261万元,节约资金110万元,资金节约率为8%;服务类计划采购金额为737万元,实际采购712万元,节约资金2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39%。五是加强财政预算绩效管理1,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016年分别对201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资金、2014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等十八个项目资金进行绩效评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效益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预算执行与绩效目标出现偏差的原因,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
(三)全力抓收支,提升财政保障能力
加大各项社会事业投入,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财政部门努力克服各种不利因素的影响,采取切实可行的有效措施,积极筹措调度资金,优化支出结构,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支出,确保市委确定的各项重大项目资金需要。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2完成246,416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3.3%。一是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2016年上级部门共下达补助我市义务教育专项资金8,289.8万元,市级配套资金1,055.4万元,其中拨付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3,821.1万元;2016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贫困寄宿学生生活补助1,570.2万元,补助学生人数13,896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省级试点县补助资金2,666.9万元,补助学生人数33,337人;2016年进城读书未享受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699.5万元,补助学生人数8,744人;2016年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中央奖补资金587.5万元,由于资金及时到位,确保了各学校工作的正常运转,教育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二是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2016年财政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积极配合科技部门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充分发挥科技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共拨付资金1,146.7万元,有效地支持了我市科技事业发展。三是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我市在不断加强财政社会保障资金专户管理的同时,财政、人社、地税、银行等部门共同配合,加大社会保险费的征收力度,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支出53,875万元。保费的及时归集和拨付,确保了企业离退休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生育保险金、医疗保险金等社保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四是完善城乡社会救助制度,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全年拨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1,118万元,共有3.36万人次低保对象享受到了补助;拨付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3,382万元,共有22.65万人次低保对象享受到了补助;为城市居民低保户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资助全市农村五保户和低保户参加新农合和大病医疗保险。采取大病救助、医前救助的方式,帮助全市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医疗救助,共拨付城乡医疗救助资金450万元;五是加强新农合资金的管理。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改革方案的制定及中央、省级专项补助资金的审核、申报工作,有效推动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顺利实施。2016年全市参加新农合的人数达27.91万人、参合率达98.3%,截止2016年,全市支出新农合资金15,079万元。六是认真做好成品油提价财政补贴发放工作。累计发放新能源公交车补贴资金170.38万元,发放城市公交车油价补贴333.46万元,发放城市出租汽车油价补贴548.95万元,发放农村客运油价补贴178.6万元。七是加大公共服务和安全经费投入,维护社会稳定。今年我市财政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调剂安排了各项反恐经费108万元,加大综合治理、处突、大要案、维稳经费投入,为创建平安蒙自打基础,按照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禁毒经费保障工作的要求,尽力筹措资金,重点保障禁毒经费,确保禁毒人民战争的顺利开展。
(四)加大扶贫资金整合力度,脱贫攻坚取得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州关于“精准扶贫3、精准脱贫”的相关政策,紧紧围绕“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减贫目标,深入实施“五个一批”工程,加大各类资金整合力度,确保既定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2016年共计整合各类资金76,324万元(中央及省级25,316万元、州级1,661万元、市级49,347万元),其中:投入资金7,218万元用于扶持乡镇龙头企业、产业基地、种植大户,发展果蔬种植14,519亩,带动贫困户2,800户9,800人;投入资金42,018万元,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设(40,173万元用于6,378户建房补助,1,845万元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投资1,803万元,完成低效林改造10,000亩、新一轮退耕还林800亩、退耕荒山造林3,300亩、巩固退耕还林成果造林10,300亩、核桃提质增效2,000亩、农村能源推广太阳能700台、节柴改灶600户、造林补贴6,000亩、公益林管护79.98万亩,受益贫困户6,156户14,348人;投入6,691万元用于新建贫困地区教学综合楼和食堂;投入782万元用于购置贫困地区各类教学设备;免除432名农村贫困高中生学费25万元,免除4,239名中等职业学生学费847万元;争取1,979名中等职业贫困生享受国家助学金395万元;落实中小学贫困学生“两免一补”资金及贫困大学生各类奖学金1,612万元;投入206万元开展建档立卡贫困户转业就业培训69期3,470人次,开发就业岗位11,866个,提供就业岗位6,935个,实现转移就业2,861人,开发公益性扶贫岗位91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078万元,扶持678户自主创业;投入418万元资助农村困难人口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投入1,158万元,向建档立卡贫困户2,632户4,288人发放农村低保金。
(五)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控,严控新增债务规模
实行地方政府性债务4财政统一管理,切实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监控,使得融资主体的“借、用、还”控制在财政可承受的能力范围内。遵循“举债适度,讲求效益,加强管理,规避风险”的原则,加强对全市已有债务的监管,严格按举债用途使用资金,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督机制。同时加强对新增举债的审核管理,严禁通过企事业单位等违规自行举借债务,整体把握和控制全市政府债务总规模。
2016年年初政府性债务余额407,132万元,当年新增债务38,199万元,归还政府债务本金65,345万元,年末政府债务余额379,986万元。
政府债务来源:银行贷款238,872万元,非银行金融机构融资(融资租赁)28,274万元,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4,931万元,转贷债务1,449万元,专项借款106万元,各项工程欠款22,872万元,其他3,482万元。
政府债务用途分别为:乡村公路建设2,839万元,市政工程建设33,116万元,土地储备135,680万元,保障性住房建设33,417万元,棚户区改造10,000万元,公安业务用房建设征地3,093万元,教育基础设施建设7,432万元,医疗卫生18,898万元,农林水建设58,982万元,清理农村合作基金会106万元,债务还本付息75,631万元,其他792万元。
2016年全市共筹集资金87,589万元(其中:预算安排6,338万元、存量债务置换33,110万元、借新还旧48,141万元),归还政府性债务本金65,345万元,支付利息22,244万元。
蒙自市第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蒙自市2016年末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2.38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7.48万元、专项债务4.9亿元)。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市经济发展基础仍相对薄弱,经济总量小,工业综合实力不强。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有限,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仅有27户,原支柱产业矿冶公司长期停产、重点企业效益下滑,无法支撑税收增收。二是由于结构性减税、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财政增收困难。营改增全面推开进项税抵扣加大,加之中央分享比例50%,税收减收较大。三是我市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土地出让,新楼盘无法开盘,存量房无法销售,使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大幅减收。四是财政增收更加依赖非税收入,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所占比重过大,一般公共财政收入增收质量不高,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3.1%,影响了财政收入的质量。五是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较高,加之中央、省、州财政压减专项转移支付,财权事权不匹配,我市面临巨大的民生配套压力。六是刚性支出增长迅猛,公车改革、机关事业人员加薪、增加临时性生活补贴、改革性补贴、提高警衔津贴、艰苦边远地区补贴提标,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七是政府性债务风险较高,债务风险化解的压力加大,随着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的启动实施,将导致新增债务快速增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为统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推动全市财政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三、2017年财政预算安排意见(草案)
(一)2017年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2017年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准确把握新常态下经济运行的规律,认真贯彻执行新《预算法》,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加强预算管理,实现有效监督,努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深化改革、讲求绩效,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前瞻性与可持续性,加快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财力保障。
基本原则:一是合法合规、真实科学;二是综合预算、统筹安排;三是规划约束、讲求绩效;四是民生优先、确保重点;五是稳中求进、改革创新;六是厉行节约、强化管理;七是集中财力保市委市政府决定的重大事项。
(二)2017年财政收支预算安排意见
1.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安排及平衡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2017年,地方财政总收入272,556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5.9%,增加15,233万元。其中:
上划中央收入72,133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2.4%,增加17,668万元。
上划省级收入15,496万元,比上年快报数下降35%,减少8,334万元。主要是营改增后金融保险营业税减少5,828万元。
上划州级收入4,077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6.7%,增加583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5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3%,增加5,31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87,19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6%,增加4,938万元;非税收入93,66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0.4%,增加378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400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增加3,453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202,776万元,预计上级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5安排42,174万元,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6安排94,450万元。
本级财力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77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9%,增加7,57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4,541.1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11,380.64万元,主要是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改革性补贴、临时性津贴增支;公用经费(含公务费、临时人员劳务费、工会经费、机动车燃修费、保险费)11,717.1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加524.11万元,主要是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使公用经费增加;项目支出776,517.2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减少4,326.75万元。分项目安排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8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4.1%,增加4,21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252.3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942.9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979.26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安排蒙自市综合档案馆建设市级配套资金50万元,政务局交易中心电子化交易平台建设100万元,政务局业务用房建设、装修、智能化建设费150万元,机关事务局工作经费500万元,机关事务局市级机关公务用车中心运行费200万元,文明城市创建经费200万元,强基惠农“股份合作经济”项目以奖代补资金100万元,2017年市级预算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1,000万元,全市综合目标考核及效能督查考核奖1,000万元,综合改革经费500万元。
——国防支出23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3.2%,增加2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7.8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8万元。
——公共安全支出15,98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9.4%,增加1,37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534.22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029.27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87.49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是消防大队二中队建设经费200万元,消防大队二中队高喷车购置经费250万元,公安局全警轮训培训费222.72万元,平安城市一、二期视频监控升级改造欠款100万元,辖区道路交通设施维修维护费300万元。
——教育支出47,89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5%,增加1,16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128.46万元;公用经费减少2,395.22万元,主要是上年预算数中包含上级转移支付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形成不可比减少;项目支出减少570.24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安排教育历年工程欠款200万元,一小新校区建设项目200万元,蒙自市人民政府与云南师范大学合作办学品牌输出及奖励经费150万元,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200万元。
——科学技术支出16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3.8%,减少2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32.07万元;公用经费增加5.0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安排科普活动经费23万元,科技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10万元,科技特派员专项费用15万元。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0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4.4%,增加4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87.2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36.6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29.15万元。主要是安排新闻采购费50万元,新闻中心设备更新改造费30万元,城区已建便民小型体育健身路径设备经费20万元。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094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4.8%,增加3,62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846.9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35.7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42.3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安排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800万元,高龄老人保健长寿补助28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护理补贴269万元,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350万元,人社局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试点项目市级配套经费300万元,基层组织建设费200万元。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92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8.2%,增加3,14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545.43万元;公用经费增加48.8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547.76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安排民政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50万元,爱卫办农村环境卫生以奖代补金100万元,中医院迁建项目经费200万元,公共卫生、动物疫情、防灾减灾及突发事故应急处置经费150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金6,804万元增加1,704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828万元增加628万元。
——节能环保支出38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38.5%,减少24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5.88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5.12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85万元。
——城乡社区支出11,03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14.2%,减少1,8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449.46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93.4万元;项目支出减少2,475.86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安排城市公共绿化管护费1,440万元,市政工程建设经费500万元,红河大道及城区照明维护、照明控制部分维护、供电部分维护、红河大道守护费350万元,路灯、景观灯照明电费420万元,公厕管理经费174万元,2016年开始建设城市公厕项目款200万元,环卫站已建7个乡镇垃圾中转站、5个中转池应付土建和设备款100万元,垃圾处理费1,000万元,平台公司运转经费200万元,世行项目市级配套及项目前期费1,000万元,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经费710万元。
——农林水支出17,39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0.4%,减少4,46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减少3,346.1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07.46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28.36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农开办土地治理项目经费300万元,农开办产业化经营项目220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配套资金400万元,污水处理工程配套200万元,扶贫专项经费2,500万元,高原特色农业及畜牧业扶持资金1,200万元,面山绿化费300万元,面山通道绿化管护、地租费270万元,扶贫办贫困村脱贫摘帽奖励180万元、贫困人口脱贫奖励120万元。
——交通运输支出1,28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43.6%,减少99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62.99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0.51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074.5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是农村道路工程款200万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市级配套324万元,老年人、残疾人免费乘车补贴250万元。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87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8.7%,增加58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19.92万元;公用经费增加52.3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409.7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是新增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补助配套资金174万元,工商企业发展资金(含电子商务进农村配套经费)1,200万元。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485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0.6%,增加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0.15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4.85万元,项目支出减少12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安排供销社发展基金65万元,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经费50万元,碧色寨风景区规划建设方案编制论证和报批经费20万元。
——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478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38.5%,增加4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202.34万元;公用经费增加203.26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4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是新增地震局地下流体地震观测站建设40万元,国土局不动产登记技术服务及数据合并经费50万元。
——住房保障支出7,849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9.7%,增加1,2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28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39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1.6%,增加1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82万元;公用经费增加12.6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18.5万元。今年项目支出主要是粮食风险基金250万元。
——预备费支出2,040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217.8%,增加1,398万元。
——其他支出9,186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下降22.6%,减少2,684万元。主要是去年预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提标770万元,预留公务员车改补贴2,300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73,008万元,上年结余340万元,调入资金550万元,收入方合计354,748万元。支出方:体制及各种专项上解支出15,1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9,400万元,支出方合计354,548万元。收入方合计减去支出方合计后一般公共预算结余2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安排意见及平衡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意见
政府性基金收入50,199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164.6%,增加31,229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31,192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意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959万元,比上年快报数增长200.1%,增加38,648万元。其中:本级财力安排51,481万元,预计上级专项转移支付安排6,478万元。
本级财力安排政府基金预算支出51,481万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54.7%,增加18,199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安排支出增加18,536万元。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19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6,478万元,上年结余1,832万元,收入方合计58,50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7,959万元,调出资金550万元,支出方合计58,509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蒙自市现有国有企业为蒙自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农村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十家国有企业,公司主要为政府融资平台,并未开展实质性经营业务,由于无收益上缴财政,所以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4,093万元(包括: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居民医疗保险及新农合、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比上年执行数增长73.4%,增加60,973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13,380万元,增长78.7%,增加49,934万元;财政补贴收入28,736万元,增长59.9%,增加10,766万元;利息收入1,004万元,增长55.7%,增加359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45,6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4.7%,增加70,841万元,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132,052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89.8%,增加62,48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44,093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5,680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赤字1,587万元,加上2016年末滚存结余50,137万元,2017年社保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48,550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8,433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842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8,236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64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赤字161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2,589万元、居民医疗保险基金及新农合医疗基金年末滚存结余6,97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8万元)。
四、2017年财政工作重点
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实施的第二年,为确保“十三五”规划的顺利实施。重点做好以下财税工作:
(一)完善预算管理,强化硬约束
一是严格预算执行管理。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控预算科目和支出用途随意调整,严禁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完善预算支出责任和督查通报制度,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二是严控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健全财政存量资金盘活制度,加强财政、审计、监察及督察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对存量资金的监督检查,强化督查和问责力度。三是积极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促进预决算公开常态化,增强部门预算公开责任意识,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质量,以公开促管理。四是构建财政“大监督”格局。推进财政内控体系建设,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认真开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和重点民生资金监督检查。不断创新会计监督检查方式,推进覆盖各部门的预算执行实时动态监控管理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与人大沟通机制,切实根据人大审议意见改进工作。
(二)积极采取措施,促进财政增收
按照“做大财政蛋糕”的工作思路,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和“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因素对全年财政收入的影响。一是强化预算管理。密切关注宏观经济走势,针对财政经济运行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早预研预判,做好预案准备,尽可能减少各项政策调整对收入带来的负面影响。二是推进综合治税。发改、住建、国土、工信、交通、市场监督管理、审计和公安等行政部门,按照各自职责,与税务部门建立税收征管信息交换与共享机制,加快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税务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法制保障的综合治税长效机制。严厉打击偷漏税和骗退税等违法行为,该收的确保“颗粒归仓”,防止“跑冒滴漏”。着力加强对房地产等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的监控,化解房地产库存,深化住房制度改革,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为主要方向,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顺应市场规律调整营销策略,适当降低商品住房价格,促进房地产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三是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加大对国有资产处置力度,及时清理和处置长年闲置资产。加大国有土地出让力度,切实抓好国有土地拍卖工作。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宏观调控能力,切实发挥非税收入对财政增收的积极作用。
(三)优化财政支出,确保民生重点支出
按照“结构要优”的要求,不断推动支出结构优化。一是大力推动“三农”8发展。落实好各项强农惠农富民政策,狠抓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二是扎实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集中财力打赢脱贫攻坚战。三是继续加大教育投入。支持教育优先战略,确保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四是不断加大各项社会保障投入。积极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保障工作。五是积极支持文化科技等社会事业发展,加快农家书屋、五馆免费开放等重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四)加大盘活资金力度 ,减少财政资金闲置
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严格实行“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制度,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对预算难以执行的,及时调剂到其他急需支持的项目,让趴在账上的财政资金重新发挥最大效益。
(五)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主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一是建立完善绩效管理制度。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尽快建立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的绩效制度体系,把绩效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各个环节,为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二是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快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要重点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评价工作,逐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市财政工作将面临更大的困难与挑战。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下,按照市委提出的“1336”发展思路,突出重点,狠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而努力奋斗!
财政专用名词解释
财政专用名词解释
"地方财政总收入:是指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范围内的有关收入,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中央收入(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50%部分、国内消费税、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央分享收入)、在当地缴纳的上划省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省级分享收入、耕地占用税入省级30%部分、卷烟企业实现的教育费附加收入入省级60%部分)。县级财政总收入还包括上划州级收入(纳入分享范围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入州级25%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由地方经济形成的,且按财政管理体制规定由地方所有,纳入地方预算的财政收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包括地方税收收入、地方部分非税收入两部分。
$税收收入包括两类收入来源,一类是根据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地方税务局系统征管的项目所形成的税收收入。另一类是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规定划归国家税务总局系统征管,地方政府按比例分享所形成的税收收入。按现行分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退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船舶吨税、车辆购置税、关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
%非税收入从其构成内容看,主要包括纳入地方公共财政预算中的地方公共收费、地方国有资产经营收入两部分。按现行分类,包括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捐赠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应由地方承担的各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交通运输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金融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备费、债务付息支出和其他支出。
'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是指通过超收安排,用于弥补短收年份预算执行的收支缺口,及视预算平衡情况,在安排年初预算时调入并安排使用的专用基金。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按照我国现行政府预算分类,政府预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指纳入国家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支,分为基金收入和基金支出两个部分。根据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的通知》(财综〔2004〕53号) 的界定,政府性基金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为支持某项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基金收入有指定用途,必须保证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专款专用。因此,基金预算收支科目一一对应。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以所有者身份依法取得国有资本收益,并对所得收益进行分配的而发生的各项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收入预算是指归家按年度和规定比例向企业收取国有资本收益的收缴计划:支出预算是指国家根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计划,用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补偿国有企业改革成本,提高国有企业核心竞争力等方面的支出计划。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是政府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用来反映社会保险基金收支及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投资经营活动的特定收支计划。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通过对社会保险基金筹集和使用实行预算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保证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完整,提高社会保险基金运行效益,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简称PPP):是指政府为增强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服务能力,提高供给效率,通过特许经营、购买服务、股权合作等方式,与社会资本建立的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及长期合作关系,是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长期合作关系。通常模式是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的大部分工作,并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政府部门负责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和价格质量监管,以保证公共利益最大化。
,“营改增”:“营改增”即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既是完善税收制度、营造公平税收环境的重大改革举措,也是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发展措施。2012年1月1日,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2013年8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铁路运输和邮政服务业纳入营业税改增增值税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全部纳入营改增范围;2014年6月1日起,将电信业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经国务院批准,2016年5月1日起,将试点范围推广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部门预算:是反映政府部门收支活动的预算。按照国际经验,部门预算系由政府各部门编制、财政部门审核、经政府同意后报议会审议通过的、全面反映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我国部门预算编制的过程也是通过部门编制、财政审核、政府同意、人大审批等环节完成的。在部门预算中既反映一般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又反映基金预算的收入和支出;在一般预算中既反映预算内收支,又反映预算外收支。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国库集中支付:是对财政资金实行集中收缴和支付的制度,由于其核心是通过国库单一账户对现金进行集中管理,所以这种制度一般又称作国库单一账户制度。这种制度具有三个基本特征:一是财政统一开设国库单一账户;二是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主要财政支出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供应者;三是建立高效的预算执行机构,科学的信息管理系统和完善的监督检查机制
0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按政府采购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法定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通过法定方式和程序,使采购行为得到最大程度的规范,并达到以规模化采购节约财政资金的目的。政府采购制度是指以公开招标、投标为主要方式选择供货商,从国内外市场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商品或劳务的一种制度,具有公开性、公正性和竞争性的基本特征。
1预算绩效管理:是指政府依据其需要实现的职能和施政计划,确定实现计划所需要的支出经费,并评估和测量某项支出计划可能产生的社会经济效果和业绩。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指财政部门和预算部门(单位)根据设定的绩效目标,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绩效评价贯穿于事前、事中、事后,以及结果反馈和结果应用全过程。我州财政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最早始于2007年。2011年4月,财政部印发了《关于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11]416号)。2012年,财政部又印发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规划(2012-2015年)》(财预[2012]396号),标志着绩效管理全面加强。
2民生支出:按照财政部统计口径,民生支出分为“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和“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其中,“与民生直接相关的支出”包括教育、文体传媒、社保和就业、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5个类级科目;“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支出”包括科技、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国土资源气象、粮油物资储备等8个类级科目。
3精准扶贫:是粗放扶贫的对称。是指针对不同贫困区域环境、不同贫困农户状况,运用科学有效程序对扶贫区域、扶贫对象实施精准识别、精确帮扶、精确管理的治贫方式。精准扶贫的基本方略是“五个一批、六个精准”。“五个一批”是指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扶贫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六个精准”一是扶贫对象精准;二是措施到户精准;三是项目安排精准;四是资金使用精准;五是因人派村精准;六是脱贫成效精准。
4地方政府性债务:是指在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有财政经常性拨款的事业单位等直接借入、拖欠或依据合同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以及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机构)成立的公司为进行基础性、公益性建设,以政府信用直接借入或依法提供担保形成的债务。
5一般性转移支付:一般性转移支付的目标是扭转地区间财力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实现地方政府基本公共服务能力的均等化,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力求公平、公正,循序渐进和适当照顾老少边地区的原则;主要参照各地标准财政收入和标准财政支出的差额及可用于转移支付的资金数量等客观因素,按统一公式计算确定各地转移支付数额。其中,标准收入是指各地的财政收入能力,主要按税基和税率分税种测算;标准支出是指各地的财政支出需求,主要按地方政府规模、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平均支出水平和相关成本差异系数等因素测算。对财政越困难的地区,中央和省财政的补助程度越高。
6专项转移支付:指上级政府为实现特定的宏观政策目标,以及对委托下级政府代理的一些事务进行补偿而设立的专项补助资金。资金接受者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资金。
7项目支出:项目支出是部门和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需的、基本支出以外的支出。
8三农:是指农业、农村和农民。解决“三农”问题的核心是要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三农”问题关系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解决“三农”问题,要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载体,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农民市民化。
附件【U02017081036543233850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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