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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7-07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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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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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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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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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2017年1-8月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17年9月22日在蒙自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副局长 张国飞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蒙自市2017年1-8月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提请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一、1-8月份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1-8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37,560万元,为预算数的50.5%,比上年同期增长6.8%,增收8,732万元。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9,278万元,为预算数的49.4%,塌序时进度17.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增长14.4%,增收11,222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36,4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8%,为预算数的41.8%,比上年同期下降15.1%,减收6,462万元;非税收入完成52,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2%,为预算数的56.4%,比上年同期增长50.3%,增收17,684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36,878万元,为预算数的51.1%,比上年同期增长12.9%,增收4,215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8,824万元,为预算数的56.9%,比上年同期下降44%,减收6,927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2,580万元,为预算数的63.3%,比上年同期增长9.4%,增收222万元。
图表一:2017年1-8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59,105万元,为预算数的75.7%,比上年同期增长11.5%,增支26,622万元。
图表二:2017年1-8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
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一是税收收入持续减收。减收的税种有5项,减收的税种分别是营业税、企业所得税(8%部分)、资源税(75%部分)、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70%部分),减收额达13,557万元;增收税种有9项,增收税种分别是国内增值税、改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船税、契税,增收额为7,095万元。二是非税收入高位增长。非税收入完成52,84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0.3%,增收17,684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收2,965万元,罚没收入增收1,468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增收30,536万元(主要是入库过桥米线小镇资产处置收入增收30,600万元,其他零星资产处置收入减收64万元),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增收99万元,专项收入减收17,268万元(主要是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收入减收18,007万元,森林植被恢复收入等专项收入增收739万元);三是财政支出进度加快,有效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保工资、保运转的情况下,加大了教育、卫生、扶贫等民生支出,民生支出增幅较大,占预算支出的79%,其中:教育支出57,81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4.6%,增支14,861万元;医疗卫生支出34,9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0%,增支5,826万元;扶贫支出6,97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增支1,88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035万元,为预算数的55.8%,比上年同期增长130.5%,增收15,87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019万元,为预算数的30.3%,比上年同期增长35.7%,增支4,214万元。
(三)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1-8月,全市社保基金收入完成70,252万元,为预算数的48.9%,比上年同期增长25.5%,增收14,268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5,568万元,为预算数的57.4%,比上年同期增长10.2%;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5,105万元,为预算数的83%,比上年同期增长37%;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完成9,403万元,为预算数的16.8%,比上年同期增长10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9,795万元,为预算数的67.99%,比上年同期增长10.4%;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7,510万元,为预算数的86%,比上年同期增长3%;工伤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070万元,为预算数的68%,比上年同期增长7.2%;失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117万元,为预算数的39.3%,比上年同期下降36.9%;生育保险基金收入684万元,为预算数的82.1%,比上年同期增长53.6%。
2017年1-8月,全市社保基金支出完成66,82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45.9%,比上年同期增长46.4%,增支21,18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3,14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7.1%,比上年同期增长51.8%;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46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6%,比上年同期增长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8,38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15%,比上年同期增长10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7,20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0.7%,比上年同期增长25.3%;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及基本支出12,128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2%,比上年同期增长5%;工伤保险基金支出80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6.2%,比上年同期增长6.5%;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53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6.6%,比上年同期增长3.4%;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142万元,完成预算数的71.2%,比上年同期增长111.6%。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截止2017年8月31日,全市16家国有企业无收益上缴财政。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 2017 年 7月 31 日,蒙自市政府性债务总额为383,692.0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7,499.63万元,专项债务40,00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226,192.39万元。
2017年7月,市人大核准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24.61亿元(含2017年新增债务限额2.3亿元)。目前,我市政府债务已远远超过上级核准的债务限额,还款压力巨大。部分征地款、工程款拖欠期限较长,不能及时兑付,有可能危及政府信用。
(六)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建立预算公开长效机制
根据中央、省、州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今年我市出台了《蒙自市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对预算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均有明确规定。2017年政府预算在市人大批复后的20日内公开,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全面公开了2017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并按照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具体项目进行公开,同时进行了文字说明。2017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3,446.23万元,其中,安排因公出国(境)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1,697.6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744.6万元。与2016年年初预算3,893.04万元相比,减少446.81万元,下降11.48%。
全市70家预算部门,除政法委、610办属于涉密单位未公开部门预算外,其余68家单位均在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的20日内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按要求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
今年以来,按照中央、省、州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要求,市财政局加大财政存量资金的盘活力度。2017年5月,收回各部门两年以上的结转结余资金254.55万元,其中85.84万元由财政统筹使用,168.71万元返还单位继续使用。针对各部门结余资金规模居高不下的情况,市财政局出台《蒙自市财政局关于加快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消化进度的通知》(蒙财发〔2017〕187号),对各部门存量资金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加快消化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沉淀。
3.加强预算绩效评价,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主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尽快建立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的绩效制度体系,把绩效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各个环节,为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今年分别市发展与改革局石漠化治理、市文化局西南联大景区(蒙自分校片区)、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等11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对文体局、公安局、新安所镇政府三个部门进行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
4.进一步加强金融管理工作
蒙自辖区现有银行业金融机构17家(其中商业银行15家,监管机构2家),蒙自市金融办联系的商业银行有7家,监管机构1家。蒙自市内现有登记注册的资本管理公司3家、小额贷款公司2家、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2家。截止2017年7月31日,蒙自市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449.89亿元,比年初增长10.63%。全市金融机构各项贷款余额345.75亿元,比年初增长4.56%。贷存比76.85%。一是深入推进“5+5+2”金融改革工作。截止9月3日,放贷户共计2,591户,放贷金额23,454万元。进一步扩大政策覆盖范围。全面将“5+5+2”工作试点银行由市信用社扩大到蒙自辖区内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二是扎实推进小额扶贫信贷发放工作。截止2017年9月4日,蒙自市联社共发放扶贫小额信贷1,480户,金额4,083.95万元。三是有效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根据省、州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及工作方案,结合已开展的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排查线索工作,进一步细化压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强化监管。四是做好小微金融企业风险防控工作。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数据,截止2017年8月底,全市辖区内共有典当企业2户、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2户、资本管理公司3户、小额贷款公司2户。经过初步排查,在2017年进行年审的资本股权类小微金融企业有100户,符合对外宣传投融资及募股的12户。目前,蒙自辖区内从事金融业务由市金融办负责监管的企业共7户,其中:民间融资登记服务公司2户、资本管理公司3户、小额贷款公司2户。根据省、州金融办的安排定期开展业务检查和风险排查,按期收集公司业务报表。2017年市金融办组织对我市2家小贷公司进行了分类评级工作,其中天马小贷得分66分,评定为B级,源鸿小贷得分57分,评定为CC级。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宏观经济下行,重点企业效益下滑的影响,税收增长乏力,1-8月税收收入持续大幅减收。二是税源基础薄弱、非税收入依赖程度高。收入结构不合理,非税收入占比高达59.2%,财政收入的增长主要靠非税收入支撑,非税收入占比过高,存在较大风险。三是争取上级资金进度缓慢,1-8月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2,209万元,比上年同期118,547万元,增加3,662万元,增长3.1%。四是财政存量资金规模居高不小,受上级专款用途限制、部门预算编制不准确以及项目推进缓慢等因素影响,部门结转结余资金短期内难以全部消化。五是政府到期债务还本付息压力加大,处于偿债高峰期,偿债与建设矛盾突出。预计今年9至12月,融资类债务还本付息需要资金60,163.74万元。
二、2017年公共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预算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任务,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公共财政特征,确保基本支出的资金需要,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基本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的原则。财政支出上,在坚持保工资、保法定支出、保运转的前提下,突出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和有利于促进“改革、稳定、发展”的工作重点。
结合全市1—8月国民经济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通过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税源,拟对2017年市财政收支预算作如下调整安排。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意见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安排意见
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72,556 万元调整为270,983万元,调减1,573 万元,主要是改征增值税调减后影响总收入相应调减。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3%。其中:
(1)上划中央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2,133 万元调整为70,370 万元,调减1,763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9.2%。
(2)上划省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496 万元调整为15,328 万元,调减1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5.7%。
(3)上划州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077万元调整为4,435 万元,调增3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6.9%。
(4)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年初预算180,850 万元未作调整,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意见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400万元(含上级专项转移支付预计数)不作调整, 主要是年初预算时为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略有增长,以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计数为支撑,考虑上级专项转移支付的不确定因素,预算调整时未作调整。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含上级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年初预算的205,776万元调整为240,93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7.1%,增加35,1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公务费)增加1,142.7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4,014.25万元(调减年初预算专款1,377.45 万元,1-8月已新增支出958.04万元,预算调整增加专款34,433.66 万元,主要是上级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27,473.04万元)。
各类支出项目调整安排意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由年初预算的34,087万元调整为35,185万元,调增1,0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减1,125.12万元,项目支出调增2,223.12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①机关事务局工作经费增加400万元。②宣传部建设蒙自市全媒体云平台系统(“今日蒙自”APP)经费增加50万元。③驻昆办工作经费增加30万元、驻昆办办公楼修缮经费135万元。④市级机关综合考核评价奖励经费(含临聘人员考核奖励经费)1,096万元。⑤村委会(社区)干部绩效考核奖励200万元。⑥产权交易中心启动经费增加50万元。
(2)国防由年初预算的231 万元调整为235 万元,调增4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调增4万元。
(3)公共安全由年初预算的15,986万元调整为16,402万元,调增4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56.57 万元,项目支出调增359.43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①公安局购买车辆经费(10辆警务用车)200万元。②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经费100万元。③司法局工作经费增加10万元。④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40.4万元(2017年中央补助法律援助办案经费25万元、公安机关油气三电保护经费10万元、反恐警务终端设备购置经费5.4万元)。
(4)教育由年初预算的47,894万元调整为57,936万元,调增10,0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2,971.66万元,项目支出调增7,070.34 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①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7,024.12万元,其中:2017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中央资金增加2,688.97万元,2017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中央资金727.37万元,2017年第一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省级配套资金1,577万元,2017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第一批省州级资金583.86万元,2017年第二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627.18万元。
(5)科学技术由年初预算的162万元调整为197万元,调增3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调增16 万元,项目支出调增19 万元。主要是新增已拨付的科协工作经费19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由年初预算的2,908万元调整为3,074万元,调增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减78.1万元,项目支出调增244.1万元。主要是用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186万元,其中:2017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76万元,2017年第一批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西南联大蒙自分校)11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由年初预算的28,094万元调整为32,937万元,调增4,8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减42.51万元,项目支出调增4,885.51万元。增加的项目资金主要是: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107万元。②2017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生育保险费84.53万元。③义务兵优待金82.7万元,④用上级转移支付安排项目资金增加3,972.72万元,其中:2017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093万元,2017年中央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53.03万元,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50万元。
(8)医疗卫生由年初预算的20,392万元调整为31,629万元,调增11,2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减1,101.18 万元,项目支出调增12,338.18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①行政事业大病补充医疗保险56万元。②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项目资金增加12,613.8 万元,其中:2017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9,851万元,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第一批)补助资金1,690万元,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财政第二批补助资金967万元,2017年第一批计划生育项目省级补助资金76万元,2017年第二批计划生育项目省级财政补助资金29.8万元。调减年初预算项目资金:①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费303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124万元。
(9)节能环保由年初预算的389万元调整为469万元,调增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70万元,项目支出调增10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由年初预算的13,438万元调整为14,631万元,调增1,1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198.89万元,项目支出调增994.11 万元。项目支出增加部分主要是:①世行项目市级配套及项目前期费增加904万元。②路灯电费增加50万元。
(11)农林水事务由年初预算的17,399万元调整为20,822万元,调增3,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410.07 万元,项目支出调增3,012.93万元。调减2016年结转上级下达涉农贷款增量奖励340万元(上级财政收回结转指标后相应调减支出)。项目支出增加部分主要是:用上级指定用途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项目支出3,336万元,其中:2017年度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30万元,2017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506万元,2017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
(12)交通运输由年初预算的1,280万元调整为1,340万元,调增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60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由年初预算的2,087万元调整为1,948万元,调减13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调增5万元,项目支出调减144万元,主要是安监局工作经费增加20万元、专家费增加10万元,微型企业创业扶持补助配套资金调减174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由年初预算的485万元调整为853万元,调增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59.02万元,项目支出调增308.98万元。主要是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2017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增加300万元。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由年初预算的1,478万元调整为1,544万元,调增66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调增66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849万元调整为7,435万元,调减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减414 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由年初预算的391万元调整为397万元,调增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减14 万元,项目支出调增20万元。主要是粮食仓储提升改造经费增加20万元。
(18)预备费2,040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19)其他支出由年初预算的9,186万元调整为10,502万元,调增1,316万元。统筹收费成本增加1,296万元,领导切块经费增加19.55万元。
(20)债务付息支出预算调整安排1,35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0,850 万元,“两税”返还3,625 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189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60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公路养护费等“六费”收入返还7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60,406万元,债券转贷收入3,000万元,上年结余340万元、调入资金5,33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4,7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37万元),收入方合计356,419万元。支出方:体制及专项上解支出14,01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2,400万元,支出方合计356,419万元。收入方合计减去支出方合计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意见及收支平衡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安排意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50,199 万元调整为50,485 万元 ,调增28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66.1%,增收31,515 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收。
2.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意见
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57,959万元调整为54,780万元,调减3,179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5.5%。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基金支出51,481万元调整为51,780万元,调增29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0.6%。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485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3,000万元,上年结余1,832万元,收入方合计55,317万元。支出方:基金支出54,780万元,调出资金537万元,支方合计55,317万元。收入方合计减去支出方合计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我市现有国有企业城市建设投资公司、旅游投资公司等16家国有企业,无收益上缴财政。因此,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年初预算和预算调整。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程序,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和预算调整,于当年的九至十月份由财政、人社、卫生等部门,按照社保基金“统筹兼顾、保障有力、收支平衡、留有余地”的总体预算要求,综合考虑当年各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目标任务的完成进度、社会保险政策的调整、享受社保待遇人数的变动、社保待遇标准的变动等众多因素,由社保经办机构细化测算最后一季度各项社保基金收支情况,对全年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做出调整。分别上报上级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审核,经州财政、州人社、州卫生局三方汇同审核后,报省级审核,当年12月份省级审核反馈后,报中央审核批准后,形成本级社会保险基金当年预算调整。因此,由于编制时间的差异及有关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审核程序的要求,市级未对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进行调整。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7年,我市财政收支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为确保圆满完成全年收支目标任务,各部门要团结协作,以更加扎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辛勤的努力,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一)千方百计培植财源,着力增强财政发展后劲
一是狠抓优势产业,壮大支柱财源,牢固树立抓产业就是抓财源的理念,积极采取体制激励、政策支持、增加投入等手段,集中资金和精力发展本市辖区内的产业,特别是实体经济,保住存量税源,发展新财源,进一步压减非税收入比重。二是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安排资金支持“招百商兴百业”工作,进一步研究税收贡献与产业扶持挂钩的优惠政策,努力在引入总部经济工作方面实现重大突破,做大税收总量。三是创新产业扶持方式,坚决支持我市“5+5+2”金融改革创新,即:五权、五项配套政策、两个补偿金实施办法,帮助我市中小企业破解融资难的问题,涵养新的税源。
(二)强化收入征管,堵塞漏洞
在全市倡导纳税意识,做大部分小税种,按照“稳存量、抓增量、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房屋土地租赁税收征收管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协税护税工作,严格执行《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土地租赁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蒙政发[2017]40号)、《蒙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税收管理工作的通知》(蒙政发[2017]112号),切实加强税收管理,进一步规范税收秩序,避免税收流失。严格执行《蒙自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蒙自市有奖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蒙政发[2017]20号),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有奖发票机制,提高消费者纳税意识。
(三)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做大支出规模
1-8月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22,209.01万元,比上年同期118,547.43万元,增加3,661.58万元,增长3.1%。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2,252.8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095.94万元,增长1.8%;专项转移支付资金57,591.83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6,314.94万元,增长12.3%;切块补助912.3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986.48万元,下降52%;基金1,451.95 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2,762.82万元、下降65.6%。各责任单位要抓住近期中央和省出台一系列政策机遇,围绕中央及省州提出和重点工作安排,查缺补漏,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和汇报,争取上级支持。
(四)严格预算执行,增强预算刚性约束
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各项民生,偿还政府性债务。通过压减年初预算安排的业务及各项工作经费,清理各类临聘人员,降低部门运行成本,严格控制新增预算,提高各部门加强管理、厉行节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五)加大盘活资金力度
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严格实行“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制度,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对预算难以执行的,及时调剂到其他急需支持的项目,让趴在账上的财政资金重新发挥最大效益。
进一步完善市级债务管理办法,从源头上控制政府性债务的发生和随意性;通过建立健全“权、责、利”相结合、“借、用、还”相统一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和机制,将政府性债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进一步强化政府信用观念,依法筹措建设资金,维护好政府形象。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将存量债务及时纳入预算管理,并在市人大批准的余额限额内积极向上级财政申请债券置换,以进一步减轻我市的债务压力,降低债务风险。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和政策性减收的双重压力,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精准施策,确保完成今年财政收支预算任务。
附件【蒙自市2017年1-8月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表.xls】
附件【蒙自市2017年预算调整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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