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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14348/2018-04115
  • 发布机构
    蒙自市财政局
  • 文号
  • 发布日期
    2018-09-30
  • 时效性
    有效

蒙自市2018年1—8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

  ——2018年9月28日在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将蒙自市2018年1—8月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提请第三届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

  一、1—8月份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1—8月,全市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148,24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52.2%,比上年同期增长7.8%,增收10,684万元。在地方财政总收入中,一般预算收入完成83,072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44.4%,塌序时进度22.2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下降7%,减收6,206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695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64.6%,为预算数的57.7%,比上年同期增长47.4%,增收17,258万元;非税收入完成29,377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35.4%,为预算数的31.2%,比上年同期下降44.4%,减收23,464万元。上划中央收入完成49,616万元,为预算数的64%,比上年同期增长34.5%,增收12,738万元。上划省级收入完成11,928万元,为预算数的79.4%,比上年同期增长35.2%,增收3,104万元。上划州级收入完成3,628万元,为预算数的82.6%,比上年同期增长40.6%,增收1,048万元。

  图表一:2018年1—8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

  

  

  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完成189,471万元,为预算数的53.2%,比上年同期下降26.9%,减支69,634万元。

  图表二:2018年1—8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

  

  

  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的主要特点:一是税收收入持续增长。增收税种13项,增收额为17,518万元,分别是:国内增值税(50%部分)增收2,497万元,其中:云南电网公司红河供电局增收274万元、蒙自红运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增收310万元、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增收565万元;改征增值税(50%部分)增收2,022万元,主要是房地产业增收,其中:蒙自市国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收255万元、云南高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收350万元、云南钰成通信工程有限公司增收406万元、蒙自市弘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收355万元、云南齐星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增收179万元、蒙自天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增收306万元;营业税增收233万元;企业所得税(8%部分)增收465万元;个人所得税(8%部分)增收6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增收665万元;房产税增收447万元;印花税增收1,06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增收712万元;土地增值税增收1,359万元,主要是新开盘房地产项目增加拉动土地增值税增收;车船税增收514万元;契税增收6,875万元,增收的主要原因:一是二手房交易量增加,二是新开盘房地产项目增加,三是征收方式由原来的开发商代缴改为纳税人自行缴纳,拉动契税收增收;环境保护税增收66万元。减收税种2项,减收额为260万元,分别是:资源税(75%部分)减收3万元;耕地占用税(70%部分)减收257万元。二是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1-8月税收收入完成53,695万元,占一般预算收入的64.6%,比上年同期提高23.8个百分点。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8,409万元,为预算数的105.2%,比上年同期增长1.3%,增收3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67,512万元,为预算数的81%,比上年同期增长321.4%,增支51,493万元。

  (三)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共计完成85,2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7%,比上年同期增长21.4%,其中:保险费收入完成64,299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了24.8%;收到各级财政补助资金19,973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了11.5%;利息收入完成35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7%。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增长较快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养老保险转移收入增长较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收入增加。

  1—8月,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共计完成80,2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3%,比上年同期增长20%,其中: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完成65,95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2.5%;全市社保基金当期收支结余5,058万元,滚存结余62,679万元。各项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执行进度平稳,运行态势良好。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8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同期增支4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的上级补助“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五)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 2018 年8月 31 日,蒙自市政府性债务总额为382,172.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 115,980.06 万元,专项债务40,00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226,192.39万元。

  2018年7月,市人大核准我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 31.91亿元(含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7.3亿元)。2018年是偿债高峰期,债券到期还本需要资金 22,472万元,利息及手续费3,979.99万元,部分征地款、工程款拖欠期限较长,不能及时兑付,将危及政府信用。

  (六)财政预算执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

  根据中央、省、州关于预算公开的要求,我市出台《蒙自市预算公开工作实施细则》对预算公开的主体、内容、程序均有明确规定。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预算公开责任主体为负责编制预决算信息的单位和部门,根据工作职责和分工,分别由财政部门和所有使用市级财政资金的部门及单位承担相应的预算公开工作。2018年政府预算在市人大批复后的20日内公开,支出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全面公开了2018年的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并按照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具体项目进行公开,同时进行了文字说明。

  全市67家一级预算单位,除610办属于涉密单位未公开部门预算外,其余66家单位均在财政批复部门预算后的20日内公开本单位部门预算,除在省财政厅预决算公开平台上统一公开外,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53家二级预算单位也全部在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了本单位预算。预算公开内容包括本部门本单位基本概况、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和使用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等,涵盖财政拨款收支情况、非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各单位预算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2、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

  为进一步划分市本级与乡镇预算收支范围和管理职权,合理界定市本级与乡镇财政分配关系,调动发展社会经济、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根据《预算法》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意见》精神,制定《完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实施方案(试行)》。将财政收入划分为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划分为市本级财政固定收入和乡镇财政固定收入,核定乡镇收入基数,并对支出责任进行划分,从而激发乡镇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

  3、争取上级支持,缓解市财政压力

  1—8月全市共收到上级补助资金197,290.46万元,比上年同期121,821.31万元增加75,469.15万元、增长62%(主要增长原因为2018年度新增债券52,800万元及新增车辆购置税专项资金25,248万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65,157.0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144.20万元,增长9%;专项转移支付资金80,454.7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563.59万元、增长34%,主要是新增车辆购置税专项资金25,248万元;基金51,678.6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226.70万元、主要是长桥海片区新型城镇化土地收购储备项目新增债券50,000万元,造成不可比增长。切块资金本年无收入、上年同期465.34万元,无可比性。由于我市财政收支压力加剧,加上偿债压力巨大,面临财政赤字风险,因此,要积极争取省州加大对蒙自转移支付力度。各部门把争取资金与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同等重要位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政策研究,努力把握重点投资方向。抢抓政策机遇,将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与中央、省投资方向有机融合,特别是在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生态产业、民生工程等方面,与国家、省投资方向有机结合,切实提高项目申报的有效性、资金争取的精准性。

  4、强化预算绩效管理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和完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探索开展了绩效跟踪管理工作,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单纯的事后评价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转变。加大对预算绩效结果的应用力度。切实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以不断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出台《蒙自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预算安排相挂钩,将绩效评价结果纳入市级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5、加强税收政策调研

  今年以来,按照上级税政部门要求,除每季度上报重点税源企业调查报表外,还联合税务部门组织开展了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建制镇征税范围调研、烟叶税调研、增值税改革情况跟踪分析、财政税收增收留用及以奖代补测算等工作。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支出压力加大

  随着机关事业人员加薪、完善规范改革性补贴和奖励政策提标等政策实施,“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急剧增加,全年全市“三保”支出高达176,167万元(其中:工资性支出135,378万元;公用运转经费支出21,116万元;民生支出19,673万元),刚性支出大幅增长。加之脱贫攻坚、教育、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较高,中央、省、州财政压减专项转移支付,市级财权事权不匹配,我市面临巨大的民生支出压力。

  2、财源建设滞后

  近年来,我市财源建设严重滞后,今年除天马医药物流、杭萧钢构、椅子山绿色矿山等项目有望形成税收外,尚无新的税源点。今年我市税收计划数高达93,533万元,比2017年的75,951万元增加17,582万元,增长23.1%,完成新增税收收入的计划形势异常严峻。

  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一)预算调整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的工作重心,采取有力措施,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目标任务,克服各种困难,努力调整支出结构,千方百计确保工资发放、机构运转和各项重点支出,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基本原则: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收支平衡”的原则。财政支出上,在坚持保工资、保法定支出、保运转的前提下,压缩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项目支出,突出市委、市政府决定事项,发挥财政作用,全力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

  结合全市1—8月国民经济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通过深入调查、认真分析税源,拟对2018年市财政收支预算作如下调整安排。

  (二)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意见

  1、公共财政预算收入调整安排意见

  公共财政预算总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84,063万元调整为250,979万元,调减33,084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后影响总收入相应调减。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6%。其中:

  (1)上划中央收入由年初预算的77,575万元调整为80,283万元,调增2,70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8.4%。

  (2)上划省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5,031万元调整为15,979万元,调增9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6.1%。

  (3)上划州级收入由年初预算的4,391万元调整为4,717 万元,调增32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6.2%。

  (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87,066万元调整为150,000万元,调减37,0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9.8%。主要是为了提高收入质量,恢复收入真实性,综合收入完成情况和来源情况分析,调减非税收入导致收入下降。

  税收收入由年初预算的93,033万元调整为93,533万元,调增5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3.1%,其中,契税调增3,505万元,主要是今年以来新开盘房地产项目、二手房交易量均有所增加,再加上契税征收方式由原来的开发商代缴改为纳税人自行缴纳,拉动契税收增收,预计有所增长;城镇土地使用税调减1,976万元,主要是年初预计清理集体土地城镇使用税会带来税收大幅增长,但截至8月底,尚无明显增长,因此对该税种收入作相应调减。

  非税收入由年初预算的94,033万元调整为56,467万元,调减37,56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9.2%。主要是今年省级通知取消征收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调减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收入10,000万元;国有资产处置收入调减33,353万元。

  2、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意见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53,400万元调整为330,000万元(含新增债券专项预算调整2,800万元),调减23,4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5.7%, 主要是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后,相应减少本级实际可支配财力形成的支出,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无明显大幅增加的前提下,导致总支出有所下降。其中:本级财力安排支出(含上级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由年初预算的205,111万元调整为213,873万元(含新增债券专项预算调整2,800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4.3%,增加8,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含人员经费、公务费)增加1,772.97万元;项目支出增加6,989.03万元(调减年初预算专款24,816.16 万元,1-8月已新增支出261.92万元,新增债券专项预算调整2,800万元,预算调整增加专款28,743.27万元,主要是上级指定用途一般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增加28,510.35万元)。

  各类支出项目调整安排意见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由年初预算的31,058万元调整为32,127万元,调增1,0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611.65万元,项目支出调减457.35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①偿债支出增加211.92万元。②民宗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工作经费50万元。③弥蒙铁路征地拆迁项目资金(新增债券资金)1,800万元。④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53.4万元(2018年民族专项资金53.4万元)。项目支出调减部分主要是:①综合改革经费调减300万元。②烟办烤烟生产奖励调减172.5万元。③机关事务局工作经费调减150万元。④聘请中介机构审计费调减100万元。⑤组织部工作经费调减60万元。⑥民宗局民族机动金调减50万元。

  (2)国防由年初预算的162 万元调整为179 万元,调增17 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调增17万元。

  (3)公共安全由年初预算的15,270万元调整为14,972万元,调减2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398.94万元,项目支出调减696.94万元。项目支出调减部分主要是:①2018年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预安业务办案费调减751.38万元(实际下达的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比年初预计数减少作相应调减)。②公安局民警加班工资调减35万元。③司法局司法工作经费调减30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①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105万元(2018年中央补助法律援助办案经费36万元、公安机关油气三电保护经费3万元、反恐维稳经费25万元、司法救助补助经费10万元、省对下司法专项资金34万元)。

  (4)教育由年初预算的51,218万元调整为56,279万元,调增4,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2,748.36万元,项目支出调增1,992.64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①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5,236.77万元,其中:2018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中央资金增加3,322.39万元,2018年第一批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中央资金1,214.96万元,2018年第一批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资金354.5万元,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公用经费第一批州级资金110.14万元,2018年第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学生生活费补助州级资金202.49万元。②市委党校建设项目资金(新增债券资金)1,000万元。项目支出调减部分主要是:①教育局1271工程建设经费(教育费附加安排的支出)调减2,481.13万元。②市委党校建设资金调减1,000万元。③教育局教育教学质量奖励资金调减100万元。

  (5)科学技术由年初预算的143万元调整为165万元,调增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调增19万元,项目支出调增3 万元。主要是科协科普活动经费调减10万元,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2018年云南省基层科普行动计划中央资金)13万元。

  (6)文化体育与传媒由年初预算的1,944万元调整为1,935万元,调减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40.57万元,项目支出调减49.57万元。项目支出调减部分主要是:①活力蒙自经费调减183.57万元。②文体局蒙自市第二届运动会经费调减30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用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增加195.5万元,其中:2018年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补助资金85.5万元,2018年第一批博物馆纪念馆逐步免费开放补助资金(西南联大蒙自分校)110万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由年初预算的26,396万元调整为28,219万元,调增1,8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减2,740.01万元,项目支出调增4,563.01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用上级转移支付安排项目资金增加4,761.5万元,其中:2018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4,080万元,2018年中央财政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656万元,2018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550万元,2018年第一批社会救助资金25.5万元。项目支出调减部分主要是:①民政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调减180万元。②人社局转移就业脱贫奖励经费调减13万元。

  (8)医疗卫生由年初预算的19,738万元调整为31,918万元,调增12,1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62.35万元,项目支出调增12,117.65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项目资金增加12,517.65 万元,其中:2018年中央财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资金12,363.72万元,2018年计划生育专项中央及省级财政补助资金116万元,2018年计划生育专项第二批省级财政补助资金37.93万元。项目支出调减部分主要是:①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调减110万元。②公务员医疗补助调减200万元。③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调减90万元。

  (9)节能环保由年初预算的376万元调整为378万元,调增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42.94万元,项目支出调减40.94万元。项目支出调减部分主要是:①城镇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代收污水处理费手续费调减30.94万元。②环保局工作经费、大气污染防治经费调减10万元

  (10)城乡社区事务由年初预算的9,932万元调整为7,908万元,调减2,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182.95万元,项目支出调减2,206.95 万元。项目支出调减部分主要是:①世行项目市级配套经费调减1,229.74万元。②城乡人居环境提升经费调减624万元。③平台公司实体化及融资工作经费调减308.21万元。

  (11)农林水事务由年初预算的14,120万元调整为15,303万元,调增1,1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289.87 万元,项目支出调增893.13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项目资金增加4,514万元,其中:2018年度中央少数民族发展资金300万元,2018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091万元,2018年非贫困县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623万元,2018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500万元。项目支出调减部分主要是:①扶贫专项经费调减2,180万元。②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调减364.45万元。③林业局通道绿化地租费调减200万元。④ 移民局庄寨、长桥海水库库区淹没年固定休补偿费调减108.92万元。⑤土地出让金收入计提资金支出调减453万元。

  (12)交通运输由年初预算的948万元调整为1,793万元,调增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61.97万元,项目支出调增783.03万元。项目支出调增部分主要是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安排项目资金(2017年农村客运和出租车行业油价改革财政补贴)增加803.53万元。项目支出减少部分主要是:①交通局业务费调减15万元。②公路段乡镇交通管理所工作经费调减5.5万元。

  (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由年初预算的797万元调整为768万元,调减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13.52万元,项目支出调减42.52万元。主要是企业改革办工作经费调减30万元,工信局工作经费调减10万元。

  (14)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由年初预算的373万元调整为746万元,调增3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71万元,项目支出调增302万元。主要是上级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安排的2018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增加307万元,市供销社工作经费调减5万元。

  (15)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由年初预算的1,409万元调整为1,452万元,调增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增58万元,项目支出调减15万元。主要是国土局工作经费调减10万元,移民局移民开发工作经费调减5万元。

  (16)住房保障支出由年初预算的7,226万元调整为7,154万元,调减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减72万元。

  (17)粮油物资储备管理事务由年初预算的631万元调整为591万元,调减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调减33万元,项目支出调减7万元。主要是粮食局工作经费调减7万元。

  (18)预备费由年初预算的2,055万元调整为2,263万元,调增208万元。

  (19)其他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1,295万元调整为10,023万元,调减11,272万元。主要是产业发展资金调减3,970万元,预留绩效奖励及调资调减5,302万元,统筹收费成本支出调减2,000万元。

  3、大额项目资金调整情况说明

  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减导致本级可用财力减少影响,本次预算调整对年初预算安排的部分大额项目资金进行调减,其中:为确保“三保”支出,部分项目资金暂缓实施或不予安排作了相应调减,如产业发展资金调减3,970万元、预留绩效奖励及调资调减5,301.86万元等;部分项目资金通过其他资金渠道解决,如扶贫项目资金调减2,180万元,通过收回的财政存量资金安排。市委党校建设资金调减1,000万元,通过新增债券资金安排;考虑非税收入征收成本返还比例调整因素,统筹收费成本支出调减2,000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0,000 万元,“两税”返还3,625 万元,所得税基数返还1,189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10,000万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公路养护费等“六费”收入返还73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178,953万元,债券转贷收入2,800万元,调入资金6,093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调入5,99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97万元),收入方合计352,733万元。支出方:体制及专项上解支出22,73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30,000万元,支出方合计352,733万元。收入方合计减去支出方合计后,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调整安排意见及收支平衡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安排意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年初预算27,002万元调整为78,238万元,调增51,23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3.9%,增收35,704万元。主要是土地出让金收入增收。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意见

  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3,351万元调整为134,770万元(含新增债券专项预算调整50,000万元),调增101,41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304.1%。其中:本级财力安排的基金支出由29,885万元调整为131,304万元(含新增债券专项预算调整50,000万元),调增101,41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339.4%。

  3、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收入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8,238万元,上级转移支付补助3,446万元,债务转贷收入50,000万元,上年结余3,163万元,收入方合计134,867万元。支出方:基金支出134,770万元,调出资金97万元,支出方合计134,867万元。收入方合计减去支出方合计后,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级补助收入增加119万元。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8万元调整为167万元,调增11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247.9%。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上年结转4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19万元,收入方合计16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67万元,支出方合计167万元。收支相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调整安排意见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18,963万元调整为116,955万元,调减2,008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1.7%。其中:工伤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740万元调整为1,600万元,调减14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8%,主要是今年阶段性下调缴费费率导致收入减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5,969万元调整为6,966万元,调增99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长16.7%,主要是基础养老金提标后上级财政补助增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23,870万元调整为23,272万元,调减59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下降2.5%,主要是个人缴费实际执行标准比年初预算上级下达标准减少3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由年初预算的19,161万元调整为16,894万元,调减2,267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11.8%,主要是编制2018年年初预算时缴费基数含新增改革性补贴13.5%部分,后接州级通知,年初预算新增改革性补贴不纳入缴费基数测算。

  2、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调整安排意见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21,007万元调整为123,074万元,调增2,06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7%。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41,690万元调整为42,084万元,调增39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0.9%,主要是上解上级支出增加,增加支出从历年滚存结余资金列支;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1,162万元调整为909万元,调减253万元,比年初预算下降21.8%,主要是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及费率调整情况对工伤保险待遇支出进行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3,883万元调整为5,448万元,调增1,565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40.3%,主要是基础养老金提标导致支出增加,增加支出从当年收入列支;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由年初预算的22,543万元调整为22,904万元,调增36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长1.6%,主要是大病保险参保人数增加及标准提高,增加支出从当年缴费收入列支。

  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

  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平衡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6,955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23,074万元,本年社会保险基金赤字6,119万元,加上2017年末滚存结余57,621万元,2018年社保基金预算年末滚存结余51,502万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7,47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66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6,36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2,690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39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4,643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7,6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667万元)。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2018年,是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财政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全市财政工作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积极采取措施增加税收收入,全力促增长、惠民生、保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加税收收入

  大力引进总部经济助推税收增长,加快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带动商贸、物流、金融、旅游、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促进我市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力争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总部经济。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将引进总部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增加总部经济税收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各地资源优势,力争引进一批总部企业,并形成一定税收增量。

  (二)加强征管,确保完成收入任务

  严格落实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克服宏观经济形势和财税减收政策的影响,充分发挥综合治税职能。一是建立健全重点企业协税护税机制。以“四上”企业为重点,加强重点企业协税护税,明确指导性税收计划,实行市级领导联企业工作机制,重点跟进,做好服务,定期通报完成情况。二是全面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精细化管理。要适应不动产登记政策调整需要,全面优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系统,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协税护税责任。在房地产交易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或向购房者收取预售款时,须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并依法缴纳有关税收;在房地产使用或转让环节,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时,实行“先税后证”,凡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合法税收票据的,市房产、国土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全面加强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清缴清收。要针对全市农村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土地转让、产权交易等环节开展集中清缴清收行动。对全市房屋产权交易、重点工程项目、社会投资项目所涉契税、耕地占用税要建立常态化监管、征收、清缴机制,确保应征尽征。

  (三)创新思想理念,用活用好财政资金

  要继续发挥财政职能部门作用,协助农业、水利、民政、教育等各个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抓好项目的谋划对接,为项目、资金提供各项服务;研究探索新的举措,把争取到的各类专项资金科学整合起来,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撬动作用,按照风险分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道路、城市基础设施等项目和运营管理,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四)健全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提高财政支出效益

  今年我市研究出台了《蒙自市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暂行办法》,首次从市级层面明确要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年度预算安排以及年度综合考评,大大强化了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权威性。下一步,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主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认真落实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加快建立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和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在此基础上要重点抓好绩效目标编制和绩效评价工作,加强预算绩效结果应用,尤其是将绩效评价结果和预算安排紧密结合,增强项目单位的支出责任意识,推动部门和单位更好地履行职责,逐步提升绩效管理水平。

  (五)加大盘活资金力度

  建立健全财政存量资金与预算安排统筹结合的机制,严格实行“限期使用、到期收回”制度,结合银行账户清理工作,对结余结转两年以上的财政资金,收回总预算统筹安排使用,增加资金有效供给,切实控制和减少资金沉淀。对预算难以执行的,及时调剂到其他急需支持的项目,尤其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和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让趴在账上的财政资金重新发挥最大效益。

  (六)加大债务化解力度

  我市将根据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有关债务“只能减、不能增”的要求,及时研究化解债务的新方法和新举措,千方百计筹措资金,不断降低债务风险,化解债务余额,确保不发生违约事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面对经济持续下行和政策性减收的双重压力,我们将在市委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精准施策,确保完成今年财政收支任务。

 

蒙自市财政局



附件【2018年1-8月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8年公共财政预算调整(草案)附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