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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8/2018-04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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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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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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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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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 2017年蒙自市政府决算公开目录 | |
| 序号 | 项 目 |
| 一、文字材料 | |
| 1 | 关于蒙自市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
| 2 | 关于2017年蒙自市转移支付情况的说明 |
| 3 | 2017年蒙自市本级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
| 4 | 2017年蒙自市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
| 5 | 2017年蒙自市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 |
| 二、相关表格 | |
| 表一 | 2017年蒙自市公共财政收入决算表 |
| 表二 | 2017年蒙自市公共财政支出决算表 |
| 表三 | 2017年蒙自市本级公共财政收入决算表 |
| 表四 | 2017年蒙自市本级公共财政支出决算表 |
| 表五 | 2017年蒙自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试编) |
| 表六 | 2017年蒙自市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收入决算表 |
| 表七 | 2017年蒙自市对乡镇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分地区决算表(分乡镇) |
| 表八 | 2017年蒙自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分地区(分项目) |
| 表九 | 2017年蒙自市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表 |
| 表十 | 2017年蒙自市政府性基金对下转移支付支出决算表(分项目) |
| 表十一 | 2017年蒙自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明细表 |
| 表十二 | 2017年蒙自市政府一般债务余额决算表 |
| 表十三 | 2017年蒙自市政府专项债务余额决算表 |
| 表十四 | 2017年蒙自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支出情况表 |
蒙自市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9月28日在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蒙自市财政局副局长 夏金良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蒙自市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草案)提请市第三届人大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
一、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市财税部门围绕市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执行各项决议,积极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审查意见的各项要求,狠抓增收节支,深化财税改革,努力创新财政管理体制机制,财政发展改革取得新进展,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87,06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532万元,增长6.6%。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5,95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40.6%,,比上年决算数减收6,301万元,下降7.7%;非税收入完成111,11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4%,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833万元,增长19.1%。
图表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结构图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分项目完成情况:
(1)增值税完成34,50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4.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2.6%,增收8,486万元。其中:改征增值税完成18,26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0.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8.1%,增收5,038万元。
(2)营业税完成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9.5%,减收13,116万元。主要是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后营业税减收。
(3)企业所得税完成1,49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0.7%,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0.4%,减收173万元。主要是企业效益下滑减收仅完成调整预算的70.7%。
(4)个人所得税完成1,97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3.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0.6%,增收464万元。主要是工资薪金所得收入增加使个人所得税增收。
(5)资源税完成18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0%,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5.1%,减收32万元。
(6)城市维护建设税完成6,44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6%,增收457万元。
(7)房产税完成3,50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9.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8%,增收130万元。
(8)印花税完成2,83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89.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9.4%,增收939万元。主要是清理征收了市政工程建设合同印花税后增收。
(9)城镇土地使用税完成5,63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234.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50.7%,增收3,385万元,主要是清理入库政府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后增收。
(10)土地增值税完成3,28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6.7%,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3.9%,增收832万元。
(11)车船税完成3,59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7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3%,增收366万元。主要是个人购车增加,同时加强代征车船税单位的管理使车船税增收。
(12)耕地占用税完成50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37.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95.2%,减收9,928万元。主要是近几年清缴入库以前年度政府部门建设用地耕地占用税,随着房地产开发项目有所减少,耕地占用税减收。
(13)契税完成8,02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3.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2%,增收1,493万元。
(14)烟叶税完成3,90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1.1%,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4%,减收54万元。
(15)专项收入完成15,43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3.4%,比上年决算数下降71.4%,减收38,532万元,主要是坝区耕地质量补偿费收入减收39,829万元。
(16)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完成12,21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7.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7.9%,增收1,851万元,主要是建设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收1,031万元。
(17)罚没收入完成5,800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44.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5.4%,增收1,810万元。主要是公安罚没收入增收1,429万元。
(18)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完成71,76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66.8%,增收52,204万元。主要是加大国有资产处置力度,入库了过桥米线小镇资产处置收入后增收。
(19)政府住房基金收入完成80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4.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0.9%,增收139万元。主要是保障房租金收入增收。
(20)其他收入完成5,10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4.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6%,增收361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49,835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2.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1%,增支13,888万元。
图表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图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分项目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完成52,14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3.6%,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6%,减支1,939万元。
(2)公共安全支出完成20,42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0.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3%,增支1,217万元。主要是加大政法经费保障力度,人员增资和机构运转、办案支出增加。
(3)教育支出完成78,50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18.6%,比上年决算数增长26.9%,增支16,661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转移支付比上年增加1,874万元,将住房公积金支出由住房保障支出调整列入教育支出后增支。
(4)科学技术支出完成2,14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5.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1.6%,增支896万元。主要是州级补助研发经费投入增加898万元。
(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完成3,053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9.8%,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1.7%,增支319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完成40,30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2.5%,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1%,减支859万元。主要是行政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从2017年3月转入社保中心发放后减支。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完成41,751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7.1%,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9%,增支2,713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等比上年增加3,229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完成7,286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49.6%,比上年决算数下降35.8%,减支4,067万元,主要是上级专款污染防治等经费减少3,619万元。
(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完成29,26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64%,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1.3%,增支9,925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的城乡社区公共设施等经费增加4,200万元。
(10)农林水事务支出完成39,09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4.3%,比上年决算数下降2.3%,减支903万元,主要是上级专款减少。
(11)交通运输支出完成10,01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1.2%,减支1,267万元,主要是上级补助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等减少1,679万元。
(12)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完成3,392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7.9%,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6%,减支54万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完成2,547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6.2%,比上年决算数下降17.5%,减支542万元。
(14)国土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完成4,27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28.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58%,增支1,570万元。主要是上级专项补助资金增加。
(15)住房保障支出完成12,349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3%,比上年决算数下降48.5%,减支11,637万元。主要是上级下达棚户区改造面积减少,棚户区改造补助资金减少后减支。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066万元,上级各项补助收入171,506万元(返还性收入18,667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69,43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补助83,40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6,610万元,上年结余34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99万元,调入资金9,131万元,收入总计399,452万元;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349,835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0,011万元(体制上解支出13,996万元、专项上解支出6,015万元),政府债务还本支出23,610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96万元,支出合计399,452万元。收支相抵,年终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017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996万元比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2,392万元增加3,604万元,主要是与州财政结算后净结余增加,按照《预算法》关于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规定,一般公共预算结余资金全部转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后增加。
上级补助收入171,506万元比年初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数167,352万元增加4,154万元,主要是年终结算返还性收入增加。
调入资金的主要构成是:基金调入(土地出让金计提费用及纯收益)9,131万元。
预备费使用情况是:2017年预算本级预备费2,040万元,安排2,212万元超支172万元,分别安排用于一般公共服务250万元,国防动员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1万元,教育支出100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74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141万元,医疗卫生222万元,城乡社区事务103万元,农林水事务97万元,交通运输500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5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600万元,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40万元。
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使用情况是:2016年增调的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799万元,按照有关规定于2017年调整预算时用于平衡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2,534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84.3%,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24.2%,增收23,564万元,主要是出让蒙自嘉昱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蒙自弘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红河诺码阿美旅游商品开发有限公司等用地,使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收23,456万元。由于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土地出让难,加之由于已挂牌出让的土地,土地出让金收入征收难度加大,使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仅完成预算数的84.3%。
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5,538万元,为调整预算数的64.9%,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4%,增支16,227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出增支18,764万元,上级补助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减支2,052万元,小型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支出减支467万元。由于受土地出让收入未完成预算,以及政府性基金调入一般预算支出9,131万元的影响,使政府性基金支出仅完成调整预算数的64.9%。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平衡情况: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2,53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466万元,上年结余1,832万元,收入总计47,83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35,538万元,调出资金9,131万元,支出总计44,669万元。收支相抵,政府性基金结余3,163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结余2,985万元,国有土地收益基金结余66万元,农业土地开发资金结余112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48万元(“三供一业”移交补助支出)。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平衡情况:上级补助收入48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未列支出。年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结转结余48万元。
蒙自市现有国有企业为蒙自市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蒙自市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二十九家国有企业,公司正处于实体化改革时期,2017年无收益上缴财政。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情况
2017年,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146,201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101.5%,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5.9%,增加63,081万元,基金收入较上年有较大增幅的原因是对2014年10月至2017年2月之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收入进行清算,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收入增收50,26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31,26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2,15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31,110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收入1,892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463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668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21,07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50,575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138,717万元,为年初预算数的95.2%,比上年决算数增长85.4%,增支63,878万元。基金支出较上年有较大增幅的原因是对2014年10月至2017年2月之间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进行清算,并于2017年3月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移交社保中心发放养老保险金,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金支出增支48,53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2,579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962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29,017万元,工伤保险基金支出1,156万元,生育保险基金支出1,828万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支出3,739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19,89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出48,538万元。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社会保险基金收入146,201万元,减去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38,717万元,本年结余7,484万元,加上年结余50,137万元,年终滚存结余57,621万元,其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6,578万元,失业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938万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5,153万元,工伤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999万元,生育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243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13,124万元,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滚存结余7,23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年未滚存结余2,347万元。
二、政府性债务情况
截止2017年12月31日,蒙自市地方政府性债务总额383,692.02万元。其中:政府债务157,499.63万元(一般债务117,499.63万元,专项债务40,000万元),政府或有债务226,192.39万元。
具体包括:融资项目债务余额246,390.13万元;建设项目工程欠款19,260.89万元;新增债券余额12,3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65,741万元,置换专项债券40,000万元
融资类债务构成情况如下:蒙自市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10,000万元,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5,000万元,2013、2014年保障性住房筑梦新城项目贷款20,000万元,蒙自市长桥海水库扩容工程贷款15,670万元,高原特色石榴庄园项目贷款36,200万元,人民医院扩建项目贷款15,000万元,蒙自市核心城区红河大道和天马路沿线土地储备贷款40,180万元。
2017年新增债券3,000万元,其中:蒙自市老城区市政道路提升改造工程2,400万元,云南省一大会址查尼皮3A级旅游景区提升改造及红色旅游开发项目600万元。置换债券30,110万元(一般债券23,610万元,专项债券6,500万元),偿还置换债券利息2,775.17万元。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蒙自市2017年新增地方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蒙人发〔2017〕31号),批准蒙自市人民政府2017年新增债务限额2.3亿。批准后蒙自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24.6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9.71亿元,专项债务4.9亿元。
2018年是偿债高峰期,债券到期还本需要资金 22,472万元,利息及手续费3,979.99万元,部分征地款、工程款拖欠期限较长,不能及时兑付,将危及政府信用。
三、财政预算执行的主要工作及取得的主要成效
2017年财政管理深入贯彻实施预算法,落实预算审查监督重点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有关要求,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更好发挥财政职能作用。
(一)增强预算法治意识,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
将预算法各项要求落实到预算管理工作各方面,实施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一是加大预算公开力度。2017年所有预算单位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部门预算,方便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监督。二是继续深化和推进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我市的财政国库制度改革继续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总要求,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的改革单位面和资金范围,积极推进乡镇国库集中支付改革,2017年全市11个乡镇及14个乡镇卫生院均实现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三是强化服务,高效完成政府采购任务。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建设大局,全方位拓展政府采购范围,着力培育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和市场环境,不断强化服务意识、诚信意识,全力做好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采购服务,积极认真地完成各项采购任务,服务质量和公信力不断增强。全市采购计划金额7,059万元,实际采购金额6,854万元,节约资金205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9%。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四是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针对各部门结余资金规模居高不下的情况,出台《蒙自市财政局关于加快部门结转结余资金消化进度的通知》(蒙财发〔2017〕187号)文件,对各部门存量资金情况进行通报,并要求加快消化进度,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沉淀。2017年,收回各部门结转结余资金3,103万元。财政统筹用于扶贫支出1,136万元,占36.6%。返回部门未完成项目支出1,967万元,占63.4%。
(二)调整支出结构,确保重点支出
一是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部门决算中基本支出249,926万元(人员经费118,273万元,各类优抚救济、医疗费54,805万元,公用经费76,848万元),项目支出99,909万元。全市汇总财政供养人员11,752人与上年供养人员人数相比减少36人(主要是法院、检察院、审计部门上划省级管理后减少),下降0.3%,其中:在职8,314人,占供养人员的70.75%,比上年减少1.97%,减少167人;离休37人,占供养人员的0.31%,比上年减少15.91%,减少7人;退休3,401人,占供养人员的28.94%,比上年增加4.23%,增加138人。财政半供养人员10,864人(含村组干部、公安联防队员、城市清洁工、乡农经管理员、各单位临时工、大学生村官等)。二是大力压缩“三公”经费支出。2017年部门决算全市“三公”经费支出1984万元,比上年2632万元下降24.6%,减支648万元,实现了全市“三公”经费只减不增。三是加大各项社会事业投入,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中民生支出完成257,177万元,占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3.5%。促进了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贫有所助、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劳有所得等社会问题的缓解。认真落实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及时足额拨付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资金;加大科技投入,促进科技创新。2017年财政不断加大科技投入力度,支持科技创新能力建设,积极配合科技部门向上级部门争取资金,充分发挥科技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支撑作用;认真做好油价补贴资金发放管理工作。认真审核我市出租车和农村道路营运车辆的用油量,全市累计发放成品油提价财政补贴资金1,381万元;认真落实好各项惠农补贴。全年共兑付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4,264万元,涉及农户62,525户;兑付农机购置补贴288万元,涉及农户436户。
(三)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作为主线,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按照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尽快建立完善绩效目标、绩效跟踪、绩效评价、结果运用全过程的绩效制度体系,把绩效理念和方法贯穿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决算各个环节,为绩效管理提供制度保障。一是对部分项目及部门整体支出进行绩效评价。2017年分别对市发展与改革局石漠化治理、市文化局西南联大景区(蒙自分校片区)、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等10个项目进行绩效评价,并对文体局、公安局、新安所镇政府3个部门进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优秀2个(2015年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基本公共卫生项目);良好8个(文澜红竺园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资金、草坝大郭西露地蔬菜基地建设项目奖补、西南联大景区蒙自分校区、2016年石漠化治理、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2015年城镇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及管网工程资金、2015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资金、新安所镇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中3个(文体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2016年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公安局2016年部门整体支出)。二是加强大额财政专项资金管理。2017年,预算安排2,800万元专项用于扶贫及面山绿化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支持作用,撬动更多资金投入到我市脱贫攻坚、城乡人居环境提升工作中。扶贫方面通过设立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带动金融机构向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有效缓解贫困户在产业发展等方面的资金不足问题,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政策引导作用; 面山绿化资金则通过绿化造林,美化了城市环境,尤其是对高速公路边废弃采石场进行生态修复,改善了城市形象,提升了城市品位,扩大了城市知名度,为我市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文明城市营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
(四)加强管理,确保社保基金保值增值
从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保值增值、运行分析、精算平衡等管理工作着手,不断强化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监督管理职能,促进社保基金与经济良性互动发展。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关于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有关问题的通知》,规范社保基金保值增值行为。积极与专户开设银行协调,对有文件支撑应执行优惠利率的险种:职工基本医疗、城乡居民医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均要求银行按政策执行了优惠利率。2017年新合并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50万元以上的存款,与国有银行协商,争取到了1.495%的活期存款利率。各项基金在保证每月正常支付的情况下,通过精细测算,采取长、中、短定期存款的方式,对留存账户的资金实现了最大限度的保值增值。2017年共有定期存款15,150万元,实现利息收入504.18万元。
(五)坚持依法理财,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按照《预算法》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执行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批准的预决算报告,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积极参与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开展专题视察、调研和调查,认真听取市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市人大代表审议各项财政报告意见,按照人大决议决定、建议意见,政协议案提案的办理要求,及时分解落实承办任务,强化督促催办。2017年,市人民政府共办理政府系统建议提案479件,其中,州十一届五次会议提案23件;市人大三届一次会议及闭会期间代表建议296件;政协蒙自市三届一次会议提案160件。479件建议提案已按规定时限全部办结,办复率、协商率、满意率均达100%。
在取得上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我市经济发展基础仍相对薄弱,经济总量小,工业综合实力不强。龙头企业数量少、规模小、带动力有限,蒙自市辖规模以上的工业企业仅有11户,重点企业效益下滑,无法支撑税收增收。二是由于结构性减税、政策性减收因素的影响,税收大幅减收。三是我市支柱产业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土地出让,新楼盘无法开盘,存量房无法销售,使与房地产相关的税收大幅减收。四是非税收入在财政收入中的所占比重过大,非税收入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59.4%,影响了财政收入的质量。五是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对财政依赖程度较高,加之中央、省、州财政压减专项转移支付,财权事权不匹配,我市面临巨大的民生配套压力。六是刚性支出增长迅猛,机关事业人员加薪、提高改革性补贴,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压力进一步加大。七是政府性债务风险较高,债务风险化解的压力加大,随着部分重点工程项目的启动实施,将导致新增债务快速增长。
三、下一步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
(一)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增加税收收入
大力引进总部经济助推税收增长,加快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带动商贸、物流、金融、旅游、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吸引更多的人流、物流、资金流和信息流,促进我市的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力争形成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总部经济。市级各部门单位和各乡镇要将引进总部企业、发展总部经济、增加总部经济税收作为一项长期性任务,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和各地资源优势,力争引进一批总部企业,并形成一定税收增量。
(二)加强重点行业、重点税源企业管理,挖潜税收增收潜力
一是建立健全重点企业协税护税机制。以“四上”企业为重点,加强重点企业协税护税,明确指导性税收计划,实行市级领导联企业工作机制,重点跟进,做好服务,定期通报完成情况。二是全面加强房地产行业税收精细化管理。要适应不动产登记政策调整需要,全面优化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征管系统,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协税护税责任。在房地产交易环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或向购房者收取预售款时,须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并依法缴纳有关税收;在房地产使用或转让环节,办理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权属登记时,实行“先税后证”,凡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合法税收票据的,市房产、国土等部门不得办理相关手续。三是全面加强契税和耕地占用税清缴清收。要针对全市农村建设用地、临时用地、土地转让、产权交易等环节开展集中清缴清收行动。对全市房屋产权交易、重点工程项目、社会投资项目所涉契税、耕地占用税要建立常态化监管、征收、清缴机制,确保应征尽征。
(三)争取上级支持,缓解市财政压力
由于我市财政收支压力加剧,加上偿债压力巨大,面临财政赤字风险,因此,要积极争取省州加大对蒙自转移支付力度,各部门把争取资金与招商引资工作列入同等重要位置,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强化政策研究,努力把握重点投资方向。抢抓政策机遇,将我市重点建设项目与中央、省投资方向有机融合,特别是在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环保产业、基础设施、农业产业化、生态产业、民生工程等方面,与国家、省投资方向有机结合,切实提高项目申报的有效性、资金争取的精准性。
(四)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一是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合法合规、真实完整、收支平衡、风险可控、公开透明、强化绩效的原则,将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专项债务分别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并报人大审查批准执行。规范政府举债行为,加强对政府债务的统计分析和风险防控,做好相关监管工作,有效化解债务风险。二是分析偿债高峰,选取近期即将到期或偿还金额较大的融资,逐笔与金融机构谈判进行展期降息,平滑偿债高峰期。三是通过聘请的专业律师团队拟定全市整改方案,将违规融资划分为政府无效担保类、政府给予救助类、企业自行偿还类、政府偿还类四类,通过债务重组、展期、企业破产、资产处置等综合方式,逐步将违规融资整改合规化。四要制定债务到期不能按时偿还的应对处置预案,防范信用风险。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蒙自市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截止
具体包括:融资项目债务余额235,867.99万元;建设项目工程欠款24,163.46万元;新增一般债券余额10,3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50,000万元;置换一般债券76,041万元,置换专项债券40,000万元
融资类债务构成情况如下:蒙自市2015年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贷款10,000万元,2013年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5,000万元,2013、2014年保障性住房筑梦新城项目贷款20,000万元,蒙自市长桥海水库扩容工程贷款15,670万元,高原特色石榴庄园项目贷款36,200万元,人民医院扩建项目贷款15,000万元,蒙自市核心城区红河大道和天马路沿线土地储备贷款40,180万元。
2018年新增债券52,800万元,其中:蒙自市委党校建设项目工程1,000万元、新建弥蒙高铁蒙自段土地征迁项目1,800万元、蒙自市长桥海南片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土地储备项目(一期)50,000万元。置换债券 27,972万元(一般债券21,972万元,专项债券6,000万元),偿还债券利息4,012.23万元。
《蒙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蒙自市2018年新增地方债务限额及市级财政专项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蒙人发〔2018〕34号),批准蒙自市人民政府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7.3亿。批准后蒙自市地方政府债务限额为31.9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2.01亿元,专项债务9.9亿元。
2017年蒙自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为强化我市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增强部门支出责任,优化财政资源配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蒙自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州财政局的业务指导下,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我市严格按照预算绩效管理的制度和流程,建制度、广宣传、真落实、见实效,全力全方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现将工作简要汇报如下:
一、总体开展情况
(一)领导重视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不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健全和完善覆盖所有财政性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新机制。领导班子充分认识到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多次在班子会上研究绩效评价工作,全年共安排绩效评价工作经费30万元。
(二)精心组织
1、全面推进绩效目标管理
在布置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同时,我市就要求部门对财政支出项目积极开展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对不申报绩效目标或绩效目标不明确的项目,责令其填报和完善绩效目标,否则不予进入下一预算编制流程。据统计,2017年市级财政安排资金50万元以上的财政投资项目,全部都申报了绩效目标,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金额达55717万元。
2、探索开展绩效跟踪管理
今年,我市探索开展了绩效跟踪管理工作,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单纯的事后评价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转变。今年我市选取了世行项目配套资金、扶贫专项经费开展了绩效跟踪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跟踪管理项目金额达4404万元。
3、不断提升绩效评价管理
通过认真筛选,蒙自市2017年共确定了13个绩效评价项目(其中部门整体评价3个,专项资金评价10个),项目评价金额31151万元。通过财政部门、项目单位和委托的3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评价工作任务,评价结果为“优”的共2个项目,“良”的8个,“中”的2个,“差”的1个。
(三)重在应用
根据《蒙自市财政局蒙自市监察局关于加强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意见》(蒙财发〔2012〕59号)文件精神,我市对评价结果为“优”的项目予以通报表扬;对评价结果为“良”、“中”,但绩效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的项目,责成项目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视整改情况调整2018年度预算资金;对评价结果为“差”的项目,我市财政部门及时督促预算单位进行了整改,并在2018年部门预算中调减了部分项目资金。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各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升
由于各单位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很多单位领导认为预算绩效工作就是财务人员的事,重申报、轻管理,而财务人员由于所需填报表格繁杂、时间紧迫、修改次数多等原因,对在系统中应当申报的绩效目标不认真思考,甚至乱写一通,只要系统认可通过能进入下一编报程序即可,而支出科室审核人员由于面对众多的单位,重点只审核数据,对绩效目标的审核存在不到位的情况。
(二)预算绩效管理机构力量有待加强
今年,由于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交接上存在一定问题,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有一定的影响。同时,由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专业性越来越强,但是,对市级预算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基本上没有,这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
(三)预算绩效结果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预算单位在申报部门预算时都很积极,但是,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就忽视了执行的质量,更不要说项目执行完了之后的评价结果。不管评为何种结果,资金都已经支付出去了,部分单位并不在意。聘请的中介机构少部分也存在老好人思想,分析很到位,但反映存在的问题时就避重就轻。财政部门在运用评价结果时又经常遇到阻力,预算绩效结果运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的工作安排和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市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新《预算法》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的要求,根据省、州政府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的工作部署,按照“严格绩效,突出责任,责权一致”的要求,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全面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全面推动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认识
今后,我市将进一步出台预算绩效管理的相关政策文件,通过会议培训、信息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营造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良好工作氛围。
(二)加大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
建议州级加大对县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县市、州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交流,改变预算绩效工作“文来文往”的现状,不断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质量。
(三)加大对预算绩效结果的应用力度。
通过加大工作汇报、出台配套政策等方式,切实落实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以不断促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蒙自市财政局
蒙自市2017年度“三公”经费决算情况公开说明
蒙自市2017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984.3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65.83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818.5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647.5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相关政策,勤俭节约,接待人员减少等。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7年蒙自市无因公出国(境)人员。无因公出国(境)费,比2016年决算减少4.63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蒙自市购置公务用车支出73.2万元,蒙自市公安局购置了4辆公车和蒙自市疾控中心购置了1辆疫苗运输及鼠疫防治专用车。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7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2.63万元,比2016年减少485.0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7年蒙自市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3694批次,204523人,接待费开支818.5万元;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比2016年减少231.03万元,主要用于省、州及兄弟县市到我市进行工作交流等接待产生的费用。
蒙自市财政局
2018年10月25日
蒙自市转移支付执行情况说明
2017年,上级补助收入171,506万元,其中:返还性补助18,667万元;一般转移支付补助69,435万元;专款补助83, 404万元。
一、返还性补助18,667万元。其中:所得税基数返还收入1,189万元;成品油税费改革税收返还收入73万元;增值税税收返还收入3,622万元;消费税税收返还收入万元3;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收入13,780万元。
二、一般转移支付补助69,435万元。其中:体制补助收入1,883万元;均衡性转移支付收入10,068万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收入3,894万元;结算补助收入4,240万元;企业事业单位划转补助收入1,309万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1,486万元;城乡义务教育转移支付收入11,298万元;基本养老金转移支付收入3,824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11,12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收入500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收入1,254万元;固定数额补助收入10,355万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收入3,300万元;贫困地区转移支付收入2,976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928 万元。
三、专款补助83, 4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53万元;国防24万元;公共安全704万元;教育8,049万元;科学技术1,9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59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69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8,482万元;节能环保6,882万元;城乡社区5,286万元;农林水18,555万元;交通运输6,94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1,69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423万元;金融1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2,319万元;住房保障10,46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59万元;其他支出757万元。
监督索引号53250303100011111
附件【2017年蒙自市本级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表.xls】
附件【蒙人发〔2018〕43号关于批准《蒙自市2017年地方财政决算的报告》的决议.doc】
附件【2017年政府决算公开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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