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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zrzyj/2025-0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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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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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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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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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关于涉及不动产收费相关事项的公告
关于涉及不动产收费相关事项的公告
各广大企业和办事群众:
为进一步优化和持续提升营商环境,加强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主动公示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让广大企业和群众充分了解不动产登记收费事宜,现将涉及不动产登记费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45号)、《财政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免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9]53号)、自然资登记函[2021]2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如下:
一、住宅类(包含车库/车位、仓储室):80元/件。
二、非住宅类:550元/件。
三、证书工本费类:10元/本。
四、减半收取类:异议登记的、国家法律法规予以减半收取的。
五、免收类:①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②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③社区养老、 托育、家政服务;④变更、更正、预告、查封、解封登记及易地扶贫搬迁项目;⑤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⑥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免收登记费。
六、不动产登记费按件收取(一个不动产单元号为一件),由不动产权利人缴纳,抵押权登记的由抵押权人缴纳。
蒙自市价格举报电话:12315
监督电话:0873-3791216
蒙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电话:0873-3800349
蒙自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9月22日
附件【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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