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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slj/2026-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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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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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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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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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蒙自市水利局关于注销蒙自市人民政府新安所街道办事处(新庄片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蒙自红亚栋铝铝业有限公司、红河云美饮料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规范取用水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0号)第二十条第(五)项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以下取水单位的取水许可证,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被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取水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本公告发布起7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者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力,特此公告。
联系科室:蒙自市水利局水资源科
联系电话:0873-3734021
蒙自市水利局
2026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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