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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mzsgaj/2026-0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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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蒙自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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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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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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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性有效
这些“神操作”又“刑”又高效 ?转给要出入境的TA!(建议收藏)
《国门说法》作为国家移民管理局新媒体矩阵的经典普法类栏目,始终聚焦国门边境一线真实案例,坚持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鲜活叙事深入浅出地解读出入境法律法规。
我们根据2025年《国门说法》的典型案例,梳理出八种常见的违法行为与认知误区,并给出了正确“答案”,麻烦转发给要出入境的朋友们……
一、 证件“微调”一下没关系?
给自己的身份信息“美颜”,给年龄“做减法”…这些P图的操作,可千万别用在护照、签证上!
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正确做法:
出入境证件必须保持其真实、完整、有效。信息有误或过期,请依法申请换发、补发。
二、证件可借给亲友“蹭用”?
以为证件像会员卡,能“亲情共享”?在需要“人证合一”精准比对的出入境环节,这张“亲情卡”一刷就会触发警报。
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正确做法:
出入境必须持用本人有效证件,切勿出借,也勿冒用。亲情友情不能逾越法律红线。
三、签证、证件“缝缝补补”还能用?
护照页面脱落,自己拿胶水粘上;签证损毁,试图巧妙拼接……这些“修复术”救不回证件的法律效力,只会让它提前“寿终正寝”。
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正确做法:
妥善保管证件,避免损毁。若发生损坏、遗失,应及时申请补办。
四、轻信“高薪”诱惑,非法出境“打黑工”?
“境外淘金,月入数十万”的馅饼,往往连着“偷渡出境,人财两空”的陷阱。这条看似诱人的“捷径”,实则是通往法律严惩和人身危险的“不归路”。
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正确做法:
切勿轻信网络自媒体散布传播的诱骗信息,出境务工请按规定申请工作签证。
五、为“爱”或“财”协助他人非法出入境
出于“义气”帮朋友蒙混过关,为了“好处费”替陌生人牵线搭桥……这些“热心肠”和“小聪明”,正在让你成为违法犯罪链条中的一环。
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入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具有本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情形的;(三)入境后可能从事与签证种类不符的活动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准入境的其他情形。对不准入境的,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第七十二条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正确做法:守好法律和道德底线,不组织、不运送、不介绍、不容留他人从事非法出入境活动。
六、企图以“特殊方式”逃避或对抗检查
把自己藏进行车底、持刀威胁执法人员…这些影视剧里的“惊险桥段”,在国门边境是百分之百的“作死行为”。
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第七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四)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正确做法:
出境入境时主动配合边防检查是法律规定的公民义务。
七、随意上下外国船舶或让船舶“私会”
跨境船舶不是“网红打卡点”,未经批准的登轮或搭靠,不是浪漫邂逅,而是违法行为。
法律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八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一)扰乱口岸限定区域管理秩序的;(二)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未办理临时入境手续登陆的;(三)未办理登轮证件上下外国船舶的。违反前款第一项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八十四条 交通运输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其负责人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一)中国或者外国船舶未经批准擅自搭靠外国船舶的;(二)外国船舶、航空器在中国境内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航线行驶的;(三)出境入境的船舶、航空器违反规定驶入对外开放口岸以外地区的。
正确做法:
如需登外轮作业、访问,或船舶需要搭靠,务必提前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申请。
八、认为“说走就走”等于“随便走”
“世界那么大,我想去看看”的洒脱背后,需要的是“证件带齐,手续合法”的严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正确做法: 第九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中国公民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还需要取得前往国签证或者其他入境许可证明。但是,中国政府与其他国家政府签订互免签证协议或者公安部、外交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一条 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应当向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交验本人的护照或者其他旅行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履行规定的手续,经查验准许,方可出境入境。
第十二条 中国公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准出境:(一)未持有效出境入境证件或者拒绝、逃避接受边防检查的;(二)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者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三)有未了结的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决定不准出境的;(四)因妨害国(边)境管理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非法出境、非法居留、非法就业被其他国家或者地区遣返,未满不准出境规定年限的;(五)可能危害国家安全和利益,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决定不准出境的。
提前确认证件、签证是否有效,了解目的地入境要求,规划好行程,依法依规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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